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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城市能源周刊2020-05-22

      03能源与其他法律关系仍需理顺国家电投总法律顾问 吴姜宏意见稿既要从煤炭法、电力、可再生能源,以及正在制定中的原子能、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单向中提取能源共性的特征,又要从环保、土地、安全生产

      来源:中国城市能源周刊2020-05-22

      03能源与其他法律关系仍需理顺国家电投总法律顾问 吴姜宏意见稿既要从煤炭法、电力、可再生能源,以及正在制定中的原子能、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单向中提取能源共性的特征,又要从环保、土地、安全生产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5-21

      能源法制建设严重滞后,《能源》立法启动15年还处于部门征求社会意见阶段;石油、天然气、原子能和能源监管条例缺失;《电力》《煤炭法》实施了25个年头,实质性修订工作举步维艰。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5-21

      能源法制建设严重滞后,《能源》立法启动15年还处于部门征求社会意见阶段;石油、天然气、原子能和能源监管条例缺失;《电力》《煤炭法》实施了25个年头,实质性修订工作举步维艰。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2020-05-13

      《能源(征求意见稿)》颁布后,对其争议之一就是如何处理与其他法律——如《电力》《煤炭法》《可再生能源》《安全生产》《标准化法》等——之关系。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2020-05-13

      《能源(征求意见稿)》颁布后,对其争议之一就是如何处理与其他法律——如《电力》《煤炭法》《可再生能源》《安全生产》《标准化法》等——之关系。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2020-05-13

      《能源(征求意见稿)》颁布后,对其争议之一就是如何处理与其他法律——如《电力》《煤炭法》《可再生能源》《安全生产》《标准化法》等——之关系。

      来源:综合开发研究院2020-05-08

      如何平衡不同时期,各能源品种、各市场主体间的关系是制定《能源》所面对的难题之一。目前中国有《电力》、《煤炭法》、《节约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四部单行法,《石油》和《原子能》等仍然缺位。

      《能源<mark>法</mark>》长期缺位 难点在哪?

      来源:综合开发研究院2020-04-30

      如何平衡不同时期,各能源品种、各市场主体间的关系是制定《能源》所面对的难题之一。目前中国有《电力》、《煤炭法》、《节约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四部单行法,《石油》和《原子能》等仍然缺位。

      能源<mark>法</mark>为何长期缺位?难点在哪里?

      来源:综合开发研究院2020-04-30

      如何平衡不同时期,各能源品种、各市场主体间的关系是制定《能源》所面对的难题之一。目前中国有《电力》、《煤炭法》、《节约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四部单行法,《石油》和《原子能》等仍然缺位。

      《能源<mark>法</mark>》长期缺位 难点在哪里?

      来源:综合开发研究院2020-04-29

      如何平衡不同时期,各能源品种、各市场主体间的关系是制定《能源》所面对的难题之一。目前中国有《电力》、《煤炭法》、《节约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四部单行法,《石油》和《原子能》等仍然缺位。

      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2020-04-21

      《能源》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尽管此前中国已经陆续出台了包括《电力》、《煤炭法》、《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等四部单行法,但只有《能源》才能起到充分协调作用,使能源战略的实施和国家能源经济安全在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得到保障

      宣言式的能源法草案:对能源企业 更多是遗憾

      来源:能源大象2020-04-15

      已有《煤炭法》《电力》《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核安全》等能源单行法,以及相配套的一系列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能源法规,仍然需要一部统领的法律,明确我国能源发展改革关于方向目标

      来源:国际能源网2020-04-14

      我国虽然已颁布电力煤炭法、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等多项能源单行法律,但一直缺乏一部系统、综合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的基本法。中国能源的出台将弥补我国能源法规体系中基本法缺位的问题。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0-02-11

      煤炭法修订立法评估》课题承担单位为中煤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信息研究院。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反映。联系电话:010-68555095。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07-31

      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尽管我国有《煤炭法》《电力》《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但迄今为止,我国的能源法律体系仍然很不完善,不仅缺少《石油》《天然气》等主要能源法律,而且缺少“龙头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07-31

      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尽管我国有《煤炭法》《电力》《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但迄今为止,我国的能源法律体系仍然很不完善,不仅缺少《石油》《天然气》等主要能源法律,而且缺少“龙头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07-31

      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尽管我国有《煤炭法》《电力》《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但迄今为止,我国的能源法律体系仍然很不完善,不仅缺少《石油》《天然气》等主要能源法律,而且缺少“龙头

      山西能源体制改革需综合施策:深化电力体制综合改革 推进现货市场和交易平台建设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02-28

      依照《节约能源》《煤炭法(修订)》《电力(修订)》《可再生能源》等,制定出台山西省能源、电力、煤层气(天然气)等实施条例和部门规章,对不适应当前发展实际的加快修订完善。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18-12-20

      1993~2001年是煤炭行业市场化培育和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国家通过试点放开煤炭价格,改革订货制度,以《煤炭法》为基础的政策体系开始建立,全国统配煤矿实行属地管理,渡过特殊困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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