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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只是炒作概念么?应承担怎样的历史使命

2015-07-27 10:02来源:经济观察网作者:孙乐 刘睿关键词: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电力央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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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1978-1992)

改革开放以前,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计划统一下达,资金统贷统还,物资统一调配,产品统收统销,就业统包统揽,盈亏都由国家负责,国有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按照这一方向,先后在国有企业推进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利润递增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点,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初步基础。

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1992-2002)

这10年间,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特别是1998年—2000年,国有企业通过债转股、技改贴息、政策性关闭破产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国有企业的优胜劣汰,实现了国有企业的整体扭亏为盈,为国有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阶段(2002-2008)

针对长期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和问题,2003年,中央、省、市(地)三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相继组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相继出台,在国有企业逐步实施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此后,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革,上市融资,加上天生享有的特权与垄断优势,走上了快速扩张的道路。

“国进民退”阶段(2008-2013)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4万亿刺激政策出台,大量廉价贷款被配给到地方政府所建立的投融资平台类国企,以及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中央、省级国企。民营企业在竞争性领域受到严重挤压,国企利用信贷、土地租金等特权以及垄断优势与民企争利,广泛涉猎到地产等各种竞争性行业,无所限制,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效率和公平原则。

混合所有制改革阶段(2013至今)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企改革的方向是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再次启动。本轮改革从总体上是借助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实现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但国企改革中的理念层面、操作层面的很多问题尚未清晰。

原标题:国企改革只是炒作概念么?应承担怎样的历史使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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