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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进入下半场:六大核心配套文件正式发布

2015-11-30 10:26来源:能见度作者:杨漾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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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准入机制方面,将以注册认定代替行政许可的准入方式,以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有效监管,提升工作效率。

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9号文”),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由于9号文只是纲领性文件,并不涉及具体操作细节,使得此次公布的6个核心配套文件备受业内关注。

谈及电力体制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此前曾表示,首先要推进改革试点。先要开展输配电价试点,此次电力体制改革一个重要内容是要实现发电、供电和用电之间的直接交易。实现直接交易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独立的核定输配电价,从这个意义上说,核定独立的输配电价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所以首先要启动电力输配电价的试点。

自9号文公布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区域不断增加。目前,深圳、内蒙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省(区)已被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同意云南、贵州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配套文件提出,将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凡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直接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试点,尽快覆盖到全国。

从2002年算起,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已走过13年。

据了解,该6大配套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制定,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并经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通过。

延伸阅读:

【重磅】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重磅】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重磅】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重磅】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重磅】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重磅】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原标题:电力体制改革进入下半场:六大核心配套文件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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