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储能充换电站政策正文

【重磅】《甘肃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全文)

2016-06-08 09:08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电池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了解到,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甘肃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通知明确强化示范城市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兰州市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推广应用、基础设施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目标任务,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交流借鉴,发挥示范效应。组织有条件的市州积极申报国家下一轮推广应用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国有企业的一般公务用车、商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勤执法用车等优先采购、使用纯电动汽车,积极倡导车改城市的公务员租用纯电动汽车,在公交、出租等城市客运以及公务、环卫、物流、电力、旅游景区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等。

以下为通知全文:

甘政办发〔2016〕6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甘肃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商业模式取得成效。积极推广整车租赁、特许经营、充换电便利服务等多种商业模式,纯电动汽车在公务、出租车与商业租赁领域得到大力推广。

(四)促进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到2020年,形成年产6万辆纯电动轿车及1000辆纯电动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并大力引进新能源汽车企业落户我省,引导和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并延伸产业链条,完善产业基础,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环境。研究制定全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各市州要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形成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进度图,并将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推进充电桩、充电站、换电站等充电设施建设。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充电服务体系。

2.加强充电设施用地保障。落实国家支持充电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鼓励和支持利用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充电设施建设。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充电站用地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各市州要将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用地要求,并将其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

3.加强充电设施建设监管。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规范居民自建充电桩建设管理流程,将省内建设的充电设施全部接入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

4.完善电价政策。落实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扶持性电价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经营户依法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居民家庭住宅、居民居住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5.推进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等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并充分考虑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在单位内部停车场设置一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

(二)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强化示范城市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兰州市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推广应用、基础设施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目标任务,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交流借鉴,发挥示范效应。组织有条件的市州积极申报国家下一轮推广应用城市。

2.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国有企业的一般公务用车、商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勤执法用车等优先采购、使用纯电动汽车,积极倡导车改城市的公务员租用纯电动汽车,在公交、出租等城市客运以及公务、环卫、物流、电力、旅游景区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

3.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促进作用。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鼓励和引导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不断深化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运营、管理、服务等环节中的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和相关基础设施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能源汽车查看更多>纯电动汽车查看更多>新能源汽车电池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