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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三五”规划:重点推进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全文)

2016-12-23 14:2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超低排放煤电节能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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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完善风险预警体系,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一、建设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和环境监管需要及考核的要求,加快建设、完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对现有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通过查遗补缺和优化整合,统一规划各领域监测点位,建设涵盖空气、水体、土壤、海洋、生态系统及生物、辐射、噪声等环境要素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重点突出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与评价,客观、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系统状况。到 2020 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测管联动、部门分工合作等机制进一步健全,监测信息统一规范发布,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事权明晰、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严格执行国控、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落实排污单位的法定责任。加强工业排放源、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源、畜禽养殖排放源以及核电站等核与辐射重点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测要求。组织开展面源、移动源等监测与统计。

二、全区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统一发布

结合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终端,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形成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一网一库一平台”,并与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对接。依托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有效整合各类生态环境监测资源,实现自治区、设区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汇聚、统一集成和共享应用,同时包含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全区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

三、加强环境自动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

建立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预报预警机制,通过部门联合设立多参数多功能的自动监测站点,进一步完善空气、重要水体、海洋、辐射环境等自动监测系统,建立环境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提高预报预警准确度和反应速度,同时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加强企业污染排放监控,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数据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强化环境管理和风险范防。

第五节 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一、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立以环境保护部门为主体,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科技、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和企业广泛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加强对企业、社会各界和群众等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广泛深入宣传环境保护的形势、目标与举措,加强环境热点问题的宣传、引导和解疑工作,曝光环境违法案件,普及环境保护知识,逐步强化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法治观念,让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汇聚环境保护正能量。

二、扎实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和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自 2016 年起,设区城市每季度公开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自 2018 年起,公开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明确环境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渠道,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博、微信、短信、手机平台、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定期、及时、准确公开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环境质量等环境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环境保护难点和焦点问题。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大力推动各级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企业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第三方治理等环境信息。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建立全区基于互联网应用的 12369 热线,深化和健全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提供环境问题投诉服务,鼓励公众对污染现象“随手拍”、“随手传”、 “随手报”,充分发挥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

第四篇 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大工程

为实现规划目标,“十三五”时期,主要推进实施广西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广西重点流域保护与治理工程、广西良好湖泊整治和保护工程、广西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广西北部湾近岸海域陆海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广西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广西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建设工程、广西城镇环保设施建设工程、广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土壤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重金属和危险废物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广西生态经济与环保产业建设工程和广西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工程等 13 个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见附件 1),预计总投资约 1057.0 亿元。生态建设共实施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工程、退化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工程、重点区域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工程、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建设工程、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工程、林业防灾减灾建设工程、生态建设支撑保障工程、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程等 10 个重大工程(见附件 1),预计总投资约 968.2 亿元。

第十四章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项目

“十三五”期间,广西共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共 142 项(见附件 2、附件 3),总投资约 2025.2 亿元。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111 项,总投资约 1057.0 亿元,大部分项目为环境保护重大工程所包含的具体项目;生态建设重点项目 31 项,总投资约 968.2 亿元。 — 115 — 第五篇

第五篇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各级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全区各级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自治区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将规划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年度计划。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环境保护和林业部门负责规划任务的分工和协调工作;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水利、农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科技、旅游、海洋、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需将规划提出的相关任务和要求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拓宽多方筹资渠道,确保资金落实

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推进规划重点任务的开展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一是切实研究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和中央资金的支持重点,努力争取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二是全区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积极安排节能减排、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等资金;逐年加大设区市、县政府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保障规划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实施的资金需要。三是积极推动政企合作,开展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加大环境保护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投入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四是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纳入规划的企业项目,要按规划目标和进度要求按时筹集建设资金。五是积极利用外资,争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

三、加强环保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大气、水、重金属、固体废物、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石漠化岩溶地区及困难立地造林技术的研发力度,大力研发细颗粒物、淀粉污水、垃圾渗滤液、重金属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信息化管理等技术;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 “城市矿产”回收利用、垃圾回收利用和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适用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成果转化,逐步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开展广西重点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方法、重点流域和重要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对策研究,增强各要素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加快生态和经济效益皆优的林木良种选育与推广示范,建设示范基地。研究森林火灾防控、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管技术,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和检疫御灾体系。大力推进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强科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科技工程示范与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衔接。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技术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交流平台,开展环境损害评估,加快水、大气、重金属、危险废物鉴别、环境遥感、环境工程、核与辐射等环境保护科研实验室建设,逐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四、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开展区域联动

积极推进对外开放与协作,围绕国内区域性或流域性的重大环境问题,加强与广东、云南、四川、贵州、湖南、香港、澳门等合作,完善区域间环境治理和应急联动机制、合作机制。借力“一路一带”战略、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中国— 东盟博览会的开放平台,在环境保护产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境跨界水体保护等方面,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东盟环境保护产业和技术交流;借助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金融资金的投入,拓展和深化环境保护外经合作项目,积极推进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的对外开放与合作,扩大环境保护合作的空间。

五、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严格评估考核

每年对全区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掌握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实施进度;根据国家要求,以及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在 2018 年底和 2020 年底,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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