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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虚报瞒报辐射事故将被追责(附全文)

2017-01-20 12:3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整理关键词:核辐射核应急新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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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传达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的事项并检查落实情况;

(2)建立和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辐射事故相关信息和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工作情况等;

(3)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的,及时向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4)指导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培训、演练;

(5)负责与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和信息交换工作;

(6)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值守制度,公开值班电话;

(7)负责撰写应急响应总结报告。

3.2.4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职责

3.2.4.1舆情信息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舆情信息组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党委网信办、环保厅、公安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收集分析舆情,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向应急指挥部提出舆情应对建议;

(2)组织指导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

(3)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负责接待媒体采访和公众咨询。

3.2.4.2协调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协调组由环保厅牵头,公安厅、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厅、乌鲁木齐海关等部门相关人员和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专家组成。

(1)负责组织协调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有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2)负责提供辐射事故地点及相关单位的基础资料,及时报告现场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现场指挥调度和后勤保障;

(4)指导地(州、市)辐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

(5)对应急处置行动的终止提出建议。

3.2.4.3监测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监测组由环保厅牵头,辐射环境监测、卫生计生辐射监测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1)组织协调全区环保系统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

(2)指导制定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3)必要时派遣专家或监测小分队,指导并支援地(州、市)现场应急监测工作;

(4)对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必要支援;

(5)对地(州、市)开展事故后期跟踪监测和去污后环境监测提供技术支援;

(6)提出外部监测力量支援建议。

3.2.4.4处置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处置组由环保厅牵头,相关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组成。

(1)指导地(州、市)对事故进行研判;

(2)指导事故处置方案的制定;

(3)指导并支援事故现场开展放射性污染处置;

(4)提出外部处置力量支援建议;

(5)必要时,对易失控的放射源实施收贮。

3.2.4.5安全保卫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安全保卫组由公安厅牵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1)指导事故事发地公安机关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任务;

(2)指导公安机关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3)组织协调公安机关进行支援。

3.2.4.6医疗卫生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医疗卫生组由卫生计生委牵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1)指导事故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和救治工作;

(2)指导受辐射伤害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剂量评价工作;

(3)指导疑似受到辐射伤害人员的健康影响评估工作;

(4)组织协调卫生计生部门进行支援。

原标题:新疆出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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