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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

2017-05-16 16:1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炭去产能煤炭工业贵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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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着力强化“五大支撑”。

1.安全支撑。以煤矿瓦斯、水、顶板等灾害治理和智能机械化改造为重点,强力推进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全面提升安全装备技术保障能力。扎实开展煤矿水害大普查,采取综合措施做好水害防治。编制实施新一轮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

2.人才支撑。支持省内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开设煤矿机械、瓦斯抽采、煤层气勘探等相关专业。支持职业院校联合大型煤矿主体企业建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探索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调育人培养新模式。指导企业制定执行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科学用人制度,对引进的煤炭高层次人才给予我省引进人才政策规定待遇,提高企业配套奖励标准。建设省、市、县、矿“四级”煤矿技术工人培训机构,将煤矿技术工人纳入职业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特殊工种技能培训和认证,培养培训一批技术熟练、素养较高的煤炭产业技术工人。

3.技术支撑。积极推广煤田高精度勘探、石门揭煤、智能综采工作面、无煤柱开采、薄煤层急倾斜煤层机械化开采、岩巷快速掘进、中小煤矿瓦斯治理及中低浓度瓦斯利用、瓦斯地质及瓦斯动态预测可视化、井下排矸、矿井水利用等十大先进工艺技术,重点攻关绿色安全无人开采、煤层气(煤矿瓦斯)压裂抽采技术、煤炭污染控制、煤炭井下液化(气化)开采等关键技术,大力建设发展“智慧矿山”。整合社会资源,鼓励省内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装备制造企业合作组建区域性设备租赁站、区域性技术服务中心和专业化技术服务队伍。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行业工程研究中心研发能力建设,支持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省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工程研究中心等联合开展科研攻关、试验示范和应用推广。支持开展智能化开采示范工作面、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瓦斯治理示范项目建设。

4.配套支撑。与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相结合,加快煤矿供电相关配套输变电项目建设,解决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供电瓶颈。统筹省内省外运煤需要,分级负责加强对现有运煤公路养护,规划建设一批与高速公路连接的县乡级运煤专线,构建以重点煤炭生产地区为骨架的煤炭物流节点网络,确保煤炭运输便捷、通畅。

5.体制机制支撑。建立“规划一批、生产一批、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淘汰一批”的煤矿产能接续制度,建立煤矿产能弹性生产、产能动态调节储备制度。健全煤矿关闭退出机制,妥善安置关闭退出煤矿职工。推动国有和民营煤炭企业、煤炭和电力企业相互参股,推进一批主体企业集团整体上市。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安全监管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省政府金融办、贵州证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煤炭工业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能源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重点产煤市(州)、县(市、区)要比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责任落实。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各项工作。(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贵州银监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

(二)下大力解决突出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成立由省有关单位和相关地方政府参加的两个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协调解决煤矿证照手续办理和煤矿涉法涉诉问题,为淘汰落后产能和加快培育释放先进产能创造必要条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解决上述两个问题对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切实统一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去产能和培育释放先进产能工作按计划推进。(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工商局、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全力争取中央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中央预算内煤矿安全技改资金、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补助资金等资金支持。2017年至2020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重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智能机械化改造、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奖补,由省能源局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要配套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上述三项重点工作。加快设立贵州省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重点投向煤矿改造升级、智能机械化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煤炭企业信贷支持,开发专项金融产品,重点用于解决煤炭企业流动资金问题,支持煤炭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四)大力开展煤炭行业降成本行动。建立完善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督查检查长效机制,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2号)明确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大督查。完善煤炭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煤炭企业增值税抵扣、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和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通过清理不合理收费、取缔违规设立的各项收费基金、落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各项措施,使煤炭企业税费成本有明显下降。(责任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贵州银监局、贵州电网公司)

(五)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将本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和省政府督查程序,组织重点督查,增加督查频次,加大督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要督促煤矿及相关企业加快实施进度,将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影响计划实施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通过“贵州能源云”和“安全云”予以曝光。(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附件:1.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

2.推进煤矿智能机械化改造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

3.煤层气(煤矿瓦斯)煤矸石矿井水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17—2019年)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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