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报道正文

关注丨核损害赔偿溯源

2018-05-28 09:37来源:核史钩沉作者:微言关键词:核事故核电厂核电站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在国会的要求下,原委会委托布鲁克海文国家实验室对1957年的WASH-740报告进行研究更新,以便为法案的期限延长提供技术支持。研究小组分析了一个热功率3200MW反应堆的冷却剂丧失事故,并假定专设安全设施未起作用。

与之前结论一样,分析给出的结果同样耸人听闻:在反应堆主回路冷却剂喷放数小时后,裂变产物产生的余热致使堆芯熔化,熔融的堆芯燃料接着熔穿压力容器下封头,再可能熔穿安全壳的混凝土底板,最后穿透到地面以下30米凝固为止,反应堆产生的热量最终得以通过导热性较好的固态形体释出……尽管熔融堆芯抵达地球内部的深度距美国另一端近万公里的中国还差得远,但鉴于此类事故的潜在严重后果,他们虚构了“中国综合症”一词。三里岛核事故发生前,美国上映的好莱坞电影《中国综合症》,片名便由此而来。更可怕的是,在最坏的事故情况下,将造成45000人死亡、10万人受伤,财产损失高达170亿美元。

面对如此不靠谱的研究结果,原委会是左右为难:假定专设安全设施完全不起作用,显然与实际情况出入太大,根本无法保证反应堆的安全;如果考虑专设安全设施如设计的那样发挥作用,那么即使在严重事故情况下,造成的公众放射性后果可能非常小,核事故损害赔偿法案的继续存在就值得怀疑了,正好给煤炭联盟等反对核电的组织或人士以攻击的口实。

此后,美国又分别在1975年和1988年延长了《普莱斯-安德森法案》的有效期,2005年的《能源政策法案》再次将之期限延长至2025年。

目前,美国的核损害赔偿保险体系分成三个层次:首先,由核电企业每年为每个厂址(不是每个反应堆)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一级保险,截止到2017年,赔付金额约计4.5亿美元;若核事故所致公众损害超过4.5亿美元,将评估每个核电企业所应分摊的比例,以每个反应堆赔付1.21亿美元封顶,组成约124亿美元的“核保险池”(由美国核保险公司承保);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上面两个层次的总和,则由国会决定是否提供赔偿(由联邦政府买单)。

也就是说,当核事故造成的损害超出一级保险限额时,每个核电厂都要为其他公司造成的损害买单,这种双重的责任保险机制在分散企业风险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行业自律和同行监督的作用。

4 他山之石

自《普莱斯-安德森法案》之后,西欧各国分别在1960年和1963年签订了《关于核能领域的第三方责任公约》(简称《巴黎公约》)和《关于1960年巴黎公约的补充公约》(简称《布鲁塞尔补充公约》),在世界范围内搭建起较为完善的国际核事故赔偿公约体系。随后,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日本和韩国等核电国家均参考《普莱斯-安德森法案》制订了原子能赔偿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核损害责任赔偿的国家框架。

自《普莱斯-安德森法案》生效以来,美国共计发生2亿美元的核损害赔偿,均在商业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尤其在三里岛核事故中经受了考验,保险公司人员在事故第二天即抵达现场开展工作,并预付附近民众的撤离和生活费用;到2003年整个理赔工作完成,共支付约7100万美元的保险理赔金,包括3425万美元的受害者索赔支付、2934万美元诉讼费用、500美元健康研究基金、130万美元疏散费用及110万美元其他费用。

2011年发生的福岛核事故后果更为严重,导致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和人员大规模撤离。由此引起的核损害赔偿,难度更大、范围更广、流程更复杂,日本不得不动员核电企业、政府、核保险共同体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截止到2015年7月,累计的赔偿总额达到70753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619亿元。

与之相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发生后,由于核电厂未投保任何商业保险,广大受害者也就无法获得任何保险赔偿了。

为适应我国核电发展对保险保障提出的多层次需求,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于1999年9月发起成立了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中国所有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均投保了商业保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核事故查看更多>核电厂查看更多>核电站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