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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新政:钥开“三重门”

2006-02-16 00:00关键词:煤价电煤价格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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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价格单轨道

  "这是一次大的改革,从此之后再没有煤价的计划内外之分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一副会长濮洪九认为,相对于1993年的那次煤价放开而言,这次改革更具实质意义。

  其实,国家发改委去年12月27日曾就做好今年的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发出通知,确定了"在政府监控条件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电煤价格"的基调。

  通知强调,要"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取消我委2004年底出台的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同时,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予以保障"。

  这个通知从取向上颠覆了13年来的煤电企业游戏规则,电煤价格开始从"计划煤"与"市场煤"的双轨上转向"市场煤"的单轨道。

  决策者当然不希望"急拐弯"带来灾难性颠覆。因此国家发改委要求煤炭、电力企业"要理性对待价格分歧,合理确定价格目标"。地方政府部门要"以保持煤价稳定为目标,积极协调煤炭价格矛盾,防止煤价出现大起大落"。

  国家发改委还告诫说,政府将"建立电煤价格应急机制,如果市场电煤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政府将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虽然如此,电煤价格在衔接会上的煤炭企业那里仍是涨声一片。

  "电煤价格放开给了煤炭企业更大的自主权,煤炭企业要抓住这次机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刘彩英在本月2日召开的煤炭系统会议上说,"价格要向市场靠拢,但还不能一步到位,需要考虑电力企业的承受能力。"

  除了强调"这个度非常重要"之外,刘彩英还希望各煤炭企业"既不要过度竞争,互相争抢份额,也不要搞价格联盟"。

  对火电企业来说,这是个令人沮丧的信息。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孙玉才说:"目前已经有32%的发电企业亏损,再不抑制电煤上涨,日子会越来越难过。"

  一位电力企业的负责人则抱怨政府部门管死了电价。他认为,如果煤价放开,那么在这一链条上的各个行业都要实现市场化,电价也要相应地放开,使电力企业的压力可以顺理成章地传递到下游行业。

  抱怨并不代表火电企业真正缺乏博弈的资本。在中国目前的电力结构中,火电比重超过了70%。另据国家发改委的初步预计,今年我国煤炭市场总需求约为22.5亿吨,其中国内电煤12.1亿吨。而我国去年4月核定的煤矿产能已达22.6亿吨,全年投产新增能力则在6000万吨以上,煤炭产能将可能面临过剩压力。

  "目前价格已经接近国际煤价,涨价只是煤炭企业的愿望,但价格还要看市场和谈判。"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总经理解居臣在本月2日的电力系统会议上说,"沿海电厂应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从海外进口煤炭。"

  解居臣还鼓励电力企业及时向国家综合部门反映电煤价格协商中遇到的问题,请求政府协调,直至进行干预,以保证电煤价格的总体稳定。

  随着电煤价格逐渐靠拢市场的单轨道,煤炭价格全面市场化的曙光已隐约在前。

  电力改革深水区

  电煤价格之争仍在继续,现实还在敲打1993年以来隐伏于双方利益分歧中步调不一的体制改革问题。

  那一年,政府宣布部分放开煤炭价格,煤炭行业开始在市场化的方向上一路疾行;电力企业则一直在"计划电"的名义下执行政府的指导价格,二者一行一止,渐行渐远。

  在煤价低迷的情况下,煤电双方如此尚能得过且过,相安无事。但此种平衡为2000年以后的煤价飙升所打破,火电企业成本压力增大,而电价无法上浮,煤电矛盾逐渐升级。

  矛盾的加剧终于引起了决策者的关注。在2002年一度实行电煤市场定价之后,政府不得不以协调者的姿态再度出山,在煤炭订货会上为煤电双方制定"协调价",但收效甚微。

  无奈之下,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底出台《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允许电厂将动力煤上涨价格的70%转移到电价上,余下的30%由电力企业通过提高效率内部消化。

  此策一出即争议不绝,其执行标准和程序尤其多遭诟病。北京长贸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煤炭行业专家黄腾认为,煤炭价格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变化,根据这么多变化无常的价格来核算电煤成本很难做到科学。

  煤电双方甚至连一些最基本的标准都无法达成共识。比如,煤价在电力成本里究竟占多大比重?黄腾称:"电力行业说占80%,煤炭说占30%。我从国外得到的数字,日本只占8%。煤炭和电力都为了自己的行业利益吵来吵去。"

  "煤电联动"的实际执行似乎也偏离了政策制订者的预想。华东煤炭销售联合体副秘书长郑勇认为,煤炭行业为电价过快增长"背了黑锅"。他说,以1吨煤发2000度电计,电煤价格每上涨20元/吨,电价应上涨1分/度;去年启动"煤电联动"时,电煤价格只上涨了14元/吨,电价却涨了2.52分/度。

  更重要的是,政府审批式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原本就与市场化取向的改革相悖。"煤电联动机制使得电价走上了成本定价的老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主任钱平凡说。

  用人工办法核算价格,假"行政之手"干预市场,终非长久之计。有评论认为,"电荒"和"煤荒"的重要成因之一正是政府部门在煤电价格之争中的协调乏力。

  有学者指出,破题之法是让电力跟上煤炭的市场化改革步伐,而不是让煤炭后退来迁就电力。

  但这种思路又带来了另一个顾虑:在电价放开之后,电力企业首先考虑的可能不是通过改善自身经营来应对成本增加,而是通过提升电价将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去。一旦这种想法得逞,民众生活质量下降换取的可能只是电力企业的暴利和堕落。

  这种顾虑在贵州煤炭行业的一位业内人士那里得到部分验证。他在评价近两年的"煤荒"时说:"有煤,他们是不愿拿钱买煤,真正的原因就是想借此举给政府施加压力,阻止煤炭涨价,并盘剥上游产业的利润,以利于自己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郑勇看到的则是煤电之争背后巨大的行业差距:一个电力部门员工的年收入动辄几万元,而一个煤炭工人每个月的工资可能只有五六百元。

  可见,埋在电煤价格之下需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不仅仅是煤价和电价。电煤价格之争已经触及电力管理体制这个处于改革深水区的攻坚目标,而电煤价格市场化只是攻坚任务中的一个突破口。

  资源战略新图景

  就在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开幕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近年来政府一系列类似的政策动向表明,中国将在所有的资源和能源类领域推进市场化改革。

  据统计,中国人均石油、天然气、煤炭的可采储量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1%、4.3%和55.4%;能源利用效率仅为33%,较发达国家低10%左右;而单位GDP能耗却是美国的4.3倍、德国和法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其中火电厂供电煤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出27%强。

  高能耗还伴随着高污染。中国排放二氧化硫的90%、氮氧化物的70%源于燃煤,其中来自火电企业的占到了一半。

  去年12月8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无不透露出决策层对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问题的焦虑。

  专家认为,中国资源价格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价格机制无法有效调节资源的生产和消费;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在缺乏价格机制激励和约束的情况下,自然少有珍惜资源的动力和压力。

  为此,政府决定通过理顺资源价格体系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着手解决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带来的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问题。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去年12月27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报告了中国当前的能源形势和能源安全问题。他强调,要加快推进能源体制改革,逐步形成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价格机制。

  在去年10月28日的全国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指出,水、电、石油、天然气、煤炭、土地等方面的价格改革是当前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必须重点抓好的工作。

  马凯强调了上述改革的市场取向:"在具有竞争潜质的领域,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让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对这部分资源性产品价格,必要时政府主要依靠间接手段加以调控。"

  "对部分不能形成竞争的经营环节,将加强和改进政府的价格监管调控,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和国家经济安全。"

  有学者警告说,先有市场竞争才有市场价格,如果在没有充分市场竞争的情况下进行价格改革,资源领域里的国有垄断企业就很有可能形成一个更大的、更垄断的企业群体。这不但会抑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会损害城乡居民的利益。

  事实上,国务院去年2月下发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已明确提出,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能源、市政公用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显然,中国政府描绘的是一幅全新的资源战略图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等科学发展观统领之下的理念构成了这幅图景的主色调。

  因此,这次以天然气和电煤价格改革为先声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似乎不应仅仅被简单地定义为"中国经济最后的价格闯关"。如果把它放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中去审视,我们或许更能发现这样的价值---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正在和平发展中为世界作贡献。

  10天谈判时间终究没能消释电煤价格的分歧,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就这样于不久前在山东济南悄然收场。种种迹象表明,为我们输送光明的煤炭和火电企业还将继续相互讨价还价,利用一切机会在电煤价格新政的黎明中寻找自己的光明。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给他们指点了新的寻找方向:"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取消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

  这项被取消的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规定,电煤价格以2004年9月底实际结算的电煤综合出矿价格(通称车板价)为基础,由煤电企业在8%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实行了1年的临时性干预政策不复存在,"看得见的手"正从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的纷争中淡出,"看不见的手"开始发力影响电煤价格的形成。

  新政之钥已在锁孔里旋动,煤炭价格市场化、电力管理体制改革、资源新战略全面实施的"三重门"终将訇然中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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