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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电业局送电工区组织学习《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2011-09-02 16:57来源:蒙东电力公司兴安电业局作者:王雄文关键词:兴安电业局安全防控措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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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开始正式施行。

国家总理温家宝于7月7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99号国务院令,公布本《条例》已经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为六章三十七条,分别明确规定了总则、事故报告、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及附则。

8月中旬以来,兴安电业局送电工区要求各班组积极组织员工学习《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并严格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执行力。

一是重新修订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二是认真梳理现有电网薄弱环节,加强电网动态风险分析,全面落实预警预控措施;三是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实施标准化作业流程;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组织开展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五是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以保障人身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为主要目标,全面彻底排查电力生产、电力建设和电网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一制定整改方案。

作者: 王雄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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