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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电煤合同:“难难难”

2012-01-06 17:51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电煤合同煤炭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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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重点电煤合同汇总会于2011年12月26至30日在昆明召开。时值我国煤电矛盾尖锐、国家发改委出台“限价令”之际,此次汇总会电煤合同签署情况格外引人关注。

寻找难

2011年12月29日,在煤炭合同签订过程中充当“斡旋者”的谢某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在煤炭买卖中就是一个信息平台,为电厂和煤炭企业提供供需信息,帮助双方达成协议,签订合同。谢某就是人们俗称的“中间人”。

“现在做这个太难了,每次都是高高兴兴地来,两手空空地回,都快没信心了。”谢某说,“最近一直带着3个电厂老板去见负责人,开始说得好好的,见面之后就兑现不了,数量上不可靠……”谢某的话语表达了对煤炭企业的无可奈何,也说明电力企业为了寻找一份电煤合同而必须要经历的艰辛。

像谢某这样掌握大量买方卖方信息的中间人,在煤炭交易中大有人在,竞争自然激烈了。“这个事儿主要就是拼关系,看谁关系硬。”谢某一句总结性的话或许道明了现在煤炭交易的核心环节。记者了解到,在当下煤炭交易过程中,能不能买到煤,已不仅仅是电厂之间的竞争,更是各中间人之间的竞争了。

“难做啊,到处是骗子,专门骗中介费的……”谢某说道。煤炭交易市场毕竟是鱼龙混杂之地,这也给中间人增加了很多困难。

就竞争中获胜者的回报问题,记者问道:“交易成功后,您从中收取的回报有多少呢?听说能到达每吨40到60元,有时还能达到80元?”“这个都是会收的。”谢某虽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疑问,但可推断出高企的煤炭价格中,有不小比例是中间人所收取的“交易成本”。重点合同煤价只在520元/吨左右,电力企业却被迫承担如此高的中间费用,也从侧面反映了电力企业寻找电煤合同的困难。

签订难

相比寻找电煤合同的过程,更让电力企业倍感无奈和艰难的是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国家发改委煤炭“限价令”中“重点合同煤价格最高涨幅不得超过5%”的规定,使煤炭企业采用各种手段予以规避,保障自身利益,这自然使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变得困难。

作为煤企常用的一种规避限价手段,定量不定价成为电煤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首要问题。虽然在2011年12月15日,发改委已下发文件,指明2012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时,供需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中,需明确产品质量、价格及违约责任,但是,在12月20日至22日召开的山西电煤供需衔接会上,价格方面也只是要求“严格按国家发改委发改电〔2011〕299号文件规定执行,以合同文本第一条款中表列发热量为基准质量,价格及执行期以补充协议为准”,定量不定价。在2011年12月30日结束的2012年全国重点电煤合同汇总会上,情况类似,定量不定价的合同未因此次汇总会做出任何改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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