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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民资办电之想到:能源部何时不再是空穴来风?

2012-06-20 09:3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监会民资办电能源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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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专家吴钟瑚:三种提法都不合适

要正确区分电监会、能源局和能源委三者之间的关系和功能。严格说来,这三种说法跟讨论的成立能源部问题,不是一回事。

首先,电监会是市场监管部门,不像政府部门有很多的行业管理职能,而且它针对的只有电力市场,即使变成能源监管委员会,依然是一个市场监管机构,无法承担起未来政府管理机构的职能。其次,能源领域涵盖和涉及诸多相关领域,如资源勘探、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价格管理等等。而国家能源局只是副部级单位,受行政位阶限制,接受国家发改委的管理,重大事项需由其做出决策。比如能源方面的战略规划制定,能源局须交给国家发改委讨论,这无疑拉长了决策程序,影响效率。但是能源局是一个国家局,比起原来的发改委内设的能源局,在功能与行政职权上还是扩大了,具有相对独立性。

国家能源委是为了弥补能源局权限、协调功能的不足而设立的。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能源委的21个委员,基本上是国家21个部委级单位的最高领导,有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水利部、财政部、科技部等。能源委虽然层级高,但它只是一个议事协调机构,不是一个政府的常设管理机构,没有重大问题需要决策或协调,可能就不需要开会。

所以说,这三种说法都体现不了也解决不了目前能源管理面临的问题。不过,具体到成立能监会的建议,我认为是一种可以选择的方案,也有必要性。比如,现在我国缺乏天然气监管的专业机构,电监会扩大监管范围具有现实意义。

现在大家都感到能源问题十分重要,我国这么大的国家有必要成立一个独立的能源主管部门。可以将煤、电、油、气、核以及节能环保、能源规划、国际能源合作、能源科技等方面纳入统一管理,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现行的体制、机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如果成立能源部,需要顶层设计,整合和布局相关部委的功能和职权。部委的职能分工应避免交叉重叠,这样才能提高政府管理能源和运行的效率,否则成立一个名义上的能源部也没有意义。

设置国家能源部以满足新形势需要

□曾鸣

我国的能源问题越来越凸显,其中能源的管理问题在当前和未来的新形势下急需做出方方面面的调整与改革。如果我国的能源管理不能够及时地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要求,肯定会对我国能源的其他方面产生多方面的负面作用。

说到我国能源的管理问题,除了管理体制问题之外,还有运作机制、管理模式、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等方面问题。因此只是考虑管理体制问题肯定是不够的。但是,能源行业的管理体制应该是我国能源管理问题的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而这些年能源管理上出现的许多问题都与能源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密切相关。

近年来,我国一方面能源供应的安全、经济与可持续问题越来越严峻,另一方面能源行业的市场化改革问题也越来越迫切。我国与许多其他国家有着很大的差异,能源尤其是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与能源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这两个目标很难协调,甚至认为这两个目标在我国(至少在现阶段)是相互冲突的目标。在这种背景下,对于我国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能源管理体制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声音。我个人对于在新形势下以及新的内外部环境下我国到底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能源管理体制这个问题也认识的不深入,仅仅能够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供参考而已。

我认为,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能源管理体制,最为重要的一条原则是:首先深入分析我国能源行业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内在规律和能源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再来确定我国能源管理体制及其相应的组织形式。对此,国外的经验仅仅能够参考,而市场机制如何引入到我国能源工业中来恐怕会与国外有很大的不同,这是因为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层面上的市场经济就与其他国家(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有着很大的不同。有人说,美国那种能源部加二级(联邦和州)能源管制机构的能源管理体制我国可以考虑,我个人不敢苟同,原因很简单,就是中美各方面差异太大。英国模式也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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