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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监办约谈未提交自查材料电企

2012-09-13 12:09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电监办贵州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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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7日,贵州电监办对未按照《贵州电监办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黔电监资质〔2012〕87号)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相关自查材料的10家电力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资质处、稽查处等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10家电力施工企业负责人对未能按时提交材料作了检查,并对相关原因进行了说明,按照约谈要求对自身工程业绩、安全生产、电工持证等情况做了汇报。

在听取检查和汇报后,会议对电监会28号令、电监会15号令、电监资质24号文、电监资质81号文、电监资质87号文、《贵州电监办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黔电监资质〔2012〕87号)等法规作了进一步宣贯。

稽查处负责人在会上要求被约谈电力企业,要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学习电监会关于行政许可等相关法律法规,狠抓贯彻落实;要牢固树立依法经营意识,切实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接受和服从监管,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对拒不整改的,将严肃处理。

最后,资质处负责人做了总结发言,他要求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电监会28号令、电监会15号令、电监资质24号文、电监资质81号文以及电监资质87号文等相关法规文件,认真领会相关法规文件精神,自觉贯彻落实相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法律成为规范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同时,对此次事件,要深刻认识到自身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失误和不足,认真积极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做主动接受和配合监管的模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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