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评论正文

三大主因致煤企税负过重 煤炭减税势在必行(图)

2012-10-31 09:14来源:中国能源报 于孟林关键词:煤炭价格煤炭行业电力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大主因致煤企税负过重

增值税税率高,煤炭产品增值税抵扣范围太窄、转型不到位是煤炭企业税费负担较重的主要原因。接受记者采访时,淮北矿业董事长王明胜表示,2009年1月1日,我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煤炭产品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13%恢复到17%,增值税税率增长4个百分点,煤炭企业增值税率较高。“除此之外,煤炭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较窄,只有辅助材料、电力、维修费、生产用工器具和设备等,而对于占生产成本比例较大的迁村购地、青苗补偿、塌陷治理和采矿权、煤矿的矿井与巷道等费用,由于无法取得抵扣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加重了煤炭企业增值税负担。”王明胜说。

据统计,2011年,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的煤炭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在11%至13%之间。如,安徽煤炭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为12.92%,河南为12.39%,陕西为10.87%,河北为10.98%。而大部分行业增值税的平均税收负担仅在2%到5%之间。

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不完整,部分隐性成本没有被及时纳入成本,导致企业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负担较重。财政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实现收入13106.31亿元,同比增长17.3%。分行业看,煤炭行业企业所得税增速仅次于金融业、卷烟、酒之后,排名第四,增长36.9%。与被称为暴利行业的金融业45.7%的增幅已相差无几。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宋梅认为,现有成本核算要素忽略了生产耗费的补偿机制,占煤炭企业较大比重的开采活动,必须发生的资源成本、环境成本、弃置成本、转嫁成本等没有纳入成本核算。一些必要费用缺乏进入成本核算的有效途径。如矿区棚户区改造,体现党和政府对煤矿工人的关爱,但缺乏有效的成本列支通道。

在煤炭信息研究院研究员司坡森看来,煤炭行业税费交织,设计不合理,有些项目重复征收也是煤企税负大的重要原因。以资源性税费为例:目前,国家在煤炭行业征收的资源性税费主要包括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等设置相近、不同部门重复征收的税费。从煤炭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的设置来看,都是从不同角度体现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资源的级差收入。一方面既征收煤炭资源税又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再加上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对同一对象征收相同性质的不同税费。另一方面,煤炭资源税与其他矿业税收发生重复。

即便如此,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调研报告显示,政府行政性收费项目还在不断增多。虽然河南、陕西已暂停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但全国仍然有13个省(自治区)在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减税势在必行

煤炭税费制度具有很强的制度导向效果,科学合理的煤炭税费制度,是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推动力量。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智敏在9月底举行的煤炭经济运行通报会上谈及煤炭资源税改革时曾说:“资源税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总体方向是对的,但煤炭行业的整体税负水平偏高,缴的税种也多。所以若要税改,得整体改,不能有人一缺钱花就增税。”

业内人士指出,过高的税负会增加企业的负担,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经营压力,税负过高很容易造成煤炭企业现金流短缺,发生财务风险。当下,部分煤炭企业已经在“熬冬”,依靠借贷维持开支,税费负担沉重更是雪上加霜,减税势在必行。

有财税专家表示,我国可以借鉴欧盟等国家的税收政策,实行三档复式税率制度,设定基本税率的基点为17%,低档税率设13%、6%两档,出口商品为零税率。煤炭企业可以在总体上保持1993年3.35%的税负水平上,实行零税率或低档6%税率。在煤炭企业作为增值税进一步改革试点之前,比1993年税改前多交的税负按实际增加额采取“先征后退”或“即征即退”的办法,返还给煤炭企业。

对于煤炭企业自身而言,应趋利避害,抓住有利时机,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矿井回采率,减少排放和污染,降低税收成本,合理避税。保持经营的灵活性,与国家政策接轨,随时根据税法的变动调整经营战略,保证降低税负,以增加企业的价值。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煤炭价格查看更多>煤炭行业查看更多>电力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