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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并轨“落地” 只调整个别地区电价

2012-12-12 10:50来源:中国能源报 胡珺关键词:电煤并轨煤电联动五大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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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化必然意味涨价

该涨不涨,该跌不跌—“电企、煤企,以及用电居民,任何一方都觉得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一位业内人士如此评价眼下的煤电联动,“总之,靠政府调控最不满意。”

该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从研究角度看,要消除这诸多不满,就要沿着市场化方向继续前进,实现竞价上网。但他同时表示,从实际经验来看,走市场化道路一定会推涨国内电价,尤其是居民用电。

捷克的电力市场改革就是个例子。捷克采用了完全趸售竞争模式,发电、输电和配电三环节都分别成立独立核算公司,并开展完全竞争。供电公司直接向发电公司购电,输电公司仅起输电作用,收取过网费,不再起买卖电力的中介作用。

“改革之后,捷克工业用电价格涨得很少,老百姓的用电价格大幅上涨。”该业内人士称,作为公用商品的电力恢复商品属性后,短缺之时自然上涨。并且捷克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在其国内居民不愿购买或者承受不起电力产品时,便将多出来的部分电量转送欧盟及邻国,“邻居德国财大气粗用得起”。

该人士指出,国内大部分人仍未意识到我国供电煤耗已是全球最低水平,加上政府管制,把电价作为宏观调控工具,电力多年来实行的都是低价政策。而且,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电价调整上实际上采取了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即电价调整往往只调整工业和商业用电电价,居民生活用电电价维持不变。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秘书长朱成章曾就此撰文称,“实际上是电企负担了低电价的补贴”。由于长期以来电价调整不到位,电企的负债率因此急剧上升,现在电企的负债率已达80 %以上,有的甚至资不抵债。“为了缓解这种情况,只有两条出路:一是国家注资,以降低负债率;另一条出路是将电价调整到合理水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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