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评论正文

天然气定价模式的中国选择

2012-12-13 13:46来源:中国电力报 林伯强关键词:天然气天然气价格天然气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天然气是我国最具潜力的煤炭替代产品。近年来,无论是从国内天然气消费总量、还是从在世界天然气消费量中的占比来看,中国都经历了较快的增长。随着中亚、中俄、中缅等几条天然气通道近几年内开始供气,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将迅速提高,改革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也迫在眉睫。

我国现行的天然气价格分为出厂价、管输费、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四个环节,定价以行政为主市场为辅,由政府部门根据生产与供应成本再加合理利润确定,基本上是成本加成法。

国外的天然气价格体系大致根据生产、运输与销售的不同环节,分为井口价、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三类。各国家与地区之间由于天然气资源禀赋不同,行业市场化程度不一样,定价机制也有所不同。

目前,还有许多国家采用两者相结合的定价机制,以期综合两种定价方法的优势。

一般来说,成本加成法的公式为:最终用户价格=井口价+管网的运营成本+合理固定回报,即在以成本为基础确定供气价格时,买方支付的价格是由天然气的采出成本加各项费用和合理利润构成。城市天然气定价处在燃气供应链的下游,天然气到达门站之后,需要通过城市管网分配到最终用户,对于民用和商业用户,采取计算该类用户应分摊的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合理的利润水平,最终形成价格。

该方法比较受发展中国家政府的欢迎。在能源市场化程度比较低的情况下,成本加成法可以限制生产者取得垄断利润,维持比较低的天然气价格,而且可以鼓励用气。

但是,成本加成的缺点很多。第一,生产商的生产成本很难核定。第二,产商“合理”的收益同样难以确定。第三,成本加成使得产商有动力做大成本,难以促使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第四,一旦生产商成本得不到合理补偿,难以保障行业的合理投资以及行业可持续发展和市场供应。第五,如果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稀缺和将环境成本充分内部化,则会导致浪费。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可能更倾向于实行成本定价法,掌握定价主动权,调节合理利润的幅度,兼顾消费者负担,把能源价格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但是,考虑到今后能源稀缺和低碳发展的需要,市场净回值法应该是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因为在选择可比价时,选择天然气的替代能源中可获取的最低价格为市场价,除了体现了市场供求关系,还体现了清洁发展的理念。

事实上,随着我国天然气进口依存度快速提升,定价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而选择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倒推,是国际接轨的基本做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天然气查看更多>天然气价格查看更多>天然气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