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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 先行清费立税

2013-04-02 10:03来源:中电新闻网关键词:煤炭资源税天然气资源税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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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在全国范围推行了一年多之后,有关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关注也越来越强烈。业内人士认为,在煤炭企业税负较重的情况下,实行从价计征的同时应该清理各类杂费,不能影响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应该将其对发电行业的影响降至最低。

现在是开征的好时机吗?

从1994年开始,我国对煤炭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方式,标准为0.3~5元/吨。但事实上,由于我国税“费”化的情况较为严重,煤炭企业还必须承担与之相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使用费、矿区使用费等收费。公开资料显示,各类收费远高于资源税。

这从矿产资源补偿费与资源税的比例关系就可以看出。2000年,全国煤炭开采应交资源税是资源补偿费的2.68倍,税大于费;至2008年资源税增长了0.93倍,资源补偿费增长了10.36倍,演变成费大于税。再从部分产煤省区的情况来看,内蒙古、贵州、陕西的资源税分别为每吨2.3元、2.5元、3.2元,而其资源补偿费则分别达到2.1元、3元、4元。

若加上其他几项,资源费总额要数倍于资源税。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分析师李廷对记者表示,前几年煤价持续上涨,煤炭企业盈利情况很好,因而,相对于煤炭企业的收益来说,资源税显得微乎其微,基本发挥不了应有作用,但各种资源费以及其他收费还是让煤炭企业头疼。现在,煤价下跌,企业亏损,因而他们也希望推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李廷认为,煤炭市场降温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提供了好时机。“方向当然是从价计征,只不过应该考虑到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一开始税率可以定的低一点。”不过,资源税改革意味着企业成本的增加,因而也有业内人士持不同观点。

河南省一位煤炭行业资深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煤炭行业形势下行,煤炭资源税改革应该暂缓。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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