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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布低热值煤发电政策“20条”

2013-08-19 09:26来源:山西省政府关键词:低热值煤发电山西洗煤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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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核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相关企业集团:

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低热值煤资源,大力发展低热值煤发电,对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同意委托山西省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函》(国能电力〔2013〕228号),委托我省负责“十二五”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规划布局及核准工作。这是国家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电力项目核准有史以来最大容量的委托授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省的高度信任和大力支持。各地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明确责任,集中力量,健全核准工作制度,实现项目核准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优质高效地完成受托核准工作。

现将《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7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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