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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改革亟须立法“补位”

2014-03-12 10:36来源:中国石油报关键词:能源改革分布式能源电力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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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能源行业的改革正在拉开大幕。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治理环境污染、调整产业结构……在热烈的讨论中,有一种声音显得尤为冷静,就是用法律引导和维护改革的顺利健康发展。正如习总书记所强调的“改革必须于法有据。”

但是,目前能源领域正面临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法律规定与实际脱轨等现象。随着改革的深入,法制的缺位将成为市场化改革的掣肘。能源改革亟须立法“补位”。

油气行业是能源领域改革的重点。而作为经济“血液”的油气资源迄今没有一部统一完整的油气管理法律。油气行业的基本制度以及对油气矿权、对外合作、管道安全、税费制度、土地、环保等领域的立法分散于不同的法律法规,并由不同政府部门执行。这将为即将开展的一系列油气领域改革带来“隐形栅栏”。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周吉平在小组讨论发言中对油气领域的合资合作提出三条具体建议,每条都关乎法律法规。

“首先要对行业准入和监管进行顶层设计,修订完善《矿产资源法》,或者出台《石油法》,特别是增加油气勘探开发合资合作的相关规定,解决国内民营企业参与油气开发的法律问题。其次是修订和完善《陆上石油对外合作条例》。目前的条例只适用于外资合作。应完善与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合作的条例,明确准入企业的资质、技术、人员、经验等条件,以便更好地监管。针对不同类型的油气田可以设定不同的门槛,以更好地加快推进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周吉平说。

由于油气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为防止无序开采造成资源浪费,周吉平还建议坚持油气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国家一级管理,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保护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同样面临法制滞后的还有电力行业。随着电力行业的改革发展,行业竞争主体、行业技术与生产力、外部环境等都发生巨大变化。这部1995年制定的法律显然不适合于当前的发展现状。去年,全国两会上就有多名委员提出《电力法》的修改建议。

3月9日,当记者问及能源行业哪些法律法规需要修订时,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刘振亚开门见山:“《电力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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