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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油气资源管理基本框架及改革方向

2014-05-15 13:00来源:油气观察-岳来群关键词:油气天然气煤层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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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外商来华投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依法保护参与合作开采的外商合法权益

外商可与我国国家石油公司合作勘探、开发油气资源。依据《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享有与外国企业合作进行陆上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专营权;依据《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中国海油等享有与外国企业合作进行海上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专营权,并按照产品分成合同模式实行对外合作。我国鼓励外;商参与石油和天然气风险勘探、低渗透油气藏田)、提高老油田采收率等石油勘探开发领域的合作;鼓励外商投资输油.(气)管道、油(气)库及用码头的建设与经营。

(4)鼓励外商投资勘探开发非常规油气资源

2000年,我国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探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开放非油气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允许外商在中国境内以独资或与中方合作的方式进行非油气资源的风险勘探;外商投资开采回收共生矿、伴生矿,利用尾矿以及在西部地区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享受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优惠政策。今后我国将进一步改善对外商投资勘探开发非油气资源的管理和服务。

(5)对资源探矿权市场实行统一管理

我国由国家出资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的地质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矿产资源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按市场需求有计划地投放矿业权。油气资源矿业权的配置目前仍实行行政许可方式,由政府规定等行政方式确定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主体。

二、我国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数年,在当今经济全球化不断加速的背景下,与大多数国家及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相比,政府对油气行业的管理仍有差距。首先,行政的法律基础建设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政府行政理念滞后,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较保守、封闭、狭隘,不重视效益,内外差别对待。第三,政府体制层次表现为过度强调个人服从集体、部门服从整体、地方服从中央,而世贸组织规则要求在一个国家的中央与地方利益关系上,地方拥有较大自主权。第四,现代政府管理要求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管理,杜绝以计划、行政手段直接介入,不应实施有任何指向性的保护和支持政策,政府的服务、监督及社会保障体系应达到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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