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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油气资源管理基本框架及改革方向

2014-05-15 13:00来源:油气观察-岳来群关键词:油气天然气煤层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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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气资源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油气行业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矿产资源法》、《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采登记收费暂行规定》、《资源税暂行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即将出台的《能源法》。这些法律主要涉及了油气资源管理体制、油气矿权及转让、对外合作、管道安全、资源补偿、税费、土地、环保、安全等领域,初步形成了以上游为主的法律体系。但油气行业下游领域立法基本为空白,使得许多问题只有依赖行政文件来解决。而行政文件往往缺乏透明度和稳定性,甚至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

总的来看,我国油气行业管理缺乏完整的法律框架基础。

2.政府和企业的功能定位应更加清晰和准确

政府新型的油气资源管理应体现在服务性、有限性和有效服务性主要体现在为在我国领土(海)内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经营、油气产品销售的企业及消费者提供服务;有限性主要体现在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的管理不可无限且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限制,超出法定界限时可以得到及时和强有力的纠正;有效性体现在政府的管理、监督对于企业、社会可以产生效益,为市场主体的经营创造出公平、宽松的环境。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油气行业曾长期政企不分。时至今日,油气资源管理就政府层次而言仍难以实现高效协调;基于利益考虑,各方争相管理,在责任方面,时常互相推诿,致使行政职能不能充分发挥。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环节仍在相当程度上存在着“政企不分”的现象。国家油气资源储量评审一直由石油企业负责,国家资源管理部门每年年终仅可获得一些相关的资源储量变动数据,不利于政府的宏观管理;政府资源管理部门对油气资源储量的动态监控难以实施。国有石油公司较多地承担着政府管理职能,在事关经济安全、能源安全、民生稳定和环保等方面履行着很大的政治责任,有碍现代化企业的真正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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