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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治污要同呼吸共奋斗

2014-05-27 15:24来源:解放日报作者:王海燕 宗敬婷关键词:污染防治长三角经济转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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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昨天下午,长三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在上海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讲话,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白恩培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献中,以及杨庚宇、白尚成、程苏、樊芸等执法检查组成员出席。

陈昌智说,作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从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全面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同呼吸、共奋斗”防治大气污染的氛围和责任,促进空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陈昌智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以迎难而上的决心和长期作战的韧劲,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督促有关方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督促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执法检查要为修改完善法律做好准备;要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务实高效。

杨雄说,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自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上海始终将大气污染防治摆在突出位置,不仅通过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予以推进,还出台《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聚焦重点领域,加大防治力度,力争到2017年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力有序推进。同时,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联合治理和政策对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协同防控,抓住重点环节,强化法制保障,以更大决心、更高标准、更严措施,坚持不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

殷一璀说,大气污染防治既是民生问题、发展问题,也是社会热点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此次执法检查,对进一步促进法律有效执行,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用好此次执法检查的成果,认真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人大相关工作经验,更好地推进市人大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促进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来自苏、浙、沪两省一市的负责人汇报了各自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会议透露,近年来上海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平稳向好,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去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年均浓度分别比2000年下降47%、21%和23%,比上海世博会召开的2010年也分别下降21%、8%、10%。但目前以PM2.5为代表的复合型、区域性污染问题还较为突出。去年上海PM2.5年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尽管好于重点城市平均水平,但仍超过国家标准77%。今年1—4月,本市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6%。

据了解,本市通过大气污染来源和成因研究分析,基本判断本市大气污染中,本地化石能源和污染物排放是主因,不利气象条件则是导致重污染的主要诱因。据检测分析,本市PM2.5的主要来源是:交通运输车船排放和工业生产排放各占近25%;建设领域工地道路和堆场扬尘等占11%;电站锅炉占7%;生活源和农业源排放约占9%。外来污染源对本市大气污染有叠加效应,影响约占20%。在重污染过程中,外来污染源的影响可达40%—60%。

据悉,今年上海将切实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力度,计划再完成中小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调整1167台;计划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6万辆,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落实装备式建筑比重达25%以上;还将全面实施秸秆禁烧。

原标题:长三角治污要“同呼吸共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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