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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市场广阔 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潜力无限

2014-05-28 18:01来源:前瞻网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GDP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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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报告显示,2004-2013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EMC)总投资额从11.0亿元增长到742.3亿元,复合增速高达59.71%;形成节能量2559万吨标准煤,占2013年全国节能能力目标(6000万吨标准煤)的42.65%,已经是节能服务产业的主导模式。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又是主要模式。2012年,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占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总量的47%;节能量保证型占44%;能源费用托管型占4%。

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指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客户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

节能量保证型则是指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向客户企业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达不到承诺节能量的部分,由公司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直至公司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后,项目合同结束,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作为回报,客户在项目施工验收结束后,立即将所有工程款支付。如果实施节能措施后的合同期内,项目的节能收益没有达到在合同中承诺的数字,那么节能服务公司必须将这部分收益差额退还给客户。一般还有专门的保险公司参与这样的项目,一旦项目失败,保险公司将承担节能服务公司不负责赔偿的部分。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高、节能意识一般的企业。

能源费用托管型是指节能公司负责改造企业的高耗能设备,并管理其用能设备。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约定的能源费用和管理费用承包企业的能源消耗和维护。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低、没有节能意识的企业,一般不采用。

原标题:受益于节能服务广阔市场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潜力无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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