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节能合同能源管理评论正文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收入确认探析

2014-06-23 11:48来源:OFweek节能环保网作者:Elaine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BOT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实质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经营机制实质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用能单位见到节能效益后,节能服务公司才与用能单位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因此,用能单位为控制风险在节能项目建设期间一般均不投入资金,节能项目购建所需资金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同时,节能项目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归用能单位所有,项目的立项审批、竣工验收等政府相关的审批手续也均需以用能单位的名义进行,节能服务公司仅是负责节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合同期内的运营管理。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下,节能服务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多项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经营机制实质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用能单位见到节能效益后,节能服务公司才与用能单位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因此,用能单位为控制风险在节能项目建设期间一般均不投入资金,节能项目购建所需资金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同时,节能项目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归用能单位所有,项目的立项审批、竣工验收等政府相关的审批手续也均需以用能单位的名义进行,节能服务公司仅是负责节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合同期内的运营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为保护自身,一般均会于合同中与用能单位约定在合同期内拥有节能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并且预计节能项目可能产生的节能效益,与用能单位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配比例及合同年度,以确保其投资成本的回收并保证合理利润。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运行管理服务,合同期满后将节能项目资产无偿移交于用能单位。

根据以上对业务模式的描述,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节能项目资产的购建活动;二是合同期内提供的运营管理服务;三是合同期满后将节能项目资产权属移交。对于节能服务公司而言,其收回投资并取得利润的关键是要保证其所购建的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以及合同期满进行权属移交后能持续不断地为用能单位创造节能效益,其于合同期内提供的运营管理服务只不过是向用能单位展示证明节能项目能在长时间内稳定地创造节能效益,以消除用能单位的风险疑虑。对用能单位而言,其目的是为获得能持续创造节能效益的节能项目资产,让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运营管理服务以及以节能效益分期支付款项主要是基于风险的考虑。因此,不论从哪一方角度来说,节能项目资产购建活动以及合同期满后的权属移交也系节能服务公司的主要活动,而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是其次要活动。某些业务合同中往往对各种业务活动的具体价款不予明确,甚至总价款系非固定金额,无法按各业务活动的公允价值将价款予以分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合理认为,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创造全部或大部分利润,而次要业务活动不创造或创造少部分利润。

原标题: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收入确认探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合同能源管理查看更多>节能效益查看更多>BOT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