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电改评论正文

浙江省:江苏大用户直购电对我省的启示

2014-07-09 13:15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关键词:大用户直购电发电企业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除了江苏省,山西省已经建立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平台;山东省也启动了大用户直购电,华电山东分公司获33.41亿千瓦时直购大单;广东省也计划安排2014年年度直接交易电量规模为95亿千瓦时。目前,我省尚未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针对近期江苏省开展的大用户直购电,对我省下一步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统筹制定实施方案。目前,我省大用户直购电交易涉及多个部门和企业,出现利益诉求不一,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等情况。需要从省政府层面统一协调来设计推动,制定一个符合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大用户直购电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和企业间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适度确定市场准入条件。市场准入是实施大用户直购电最为重要的基础和前提。按照国家规定:电力用户为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工业用户。发电企业为2004年及以后投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火力、水力发电机组。火力机组原则上为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此次江苏省的试点规定发电企业的单机容量限定在60万千瓦及以上,有力于发挥节能降耗作用。

三、探索建立电交易平台。按照国外直购电的情况,交易方式有单个协商的直接交易、集中撮合的双边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多种形式。无论采用哪种形式,准入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都需要通过信息交易平台方式实现自主协商,进行直接交易。

四、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为避免高耗能行业享受比现在更低的电价水平现象的发生,要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把不符合产业政策、节能指标未完成、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被排除在外。同时,可以拿出一部分电量来,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直购电,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五、规范合同管理。参加试点的发电企业和大用户应参考国家制定的合同范本,签订直接交易合同和输电服务合同,并且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余缺电量问题可以通过合同电量滚动平衡、电网买卖调剂等方式进行调节。在电监会制定的大用户直购电合同范本中,也明确规定了双方合同电量的合理偏差,最大限度地减少大用户和发电企业的损失。

原标题:江苏大用户直购电对我省的启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用户直购电查看更多>发电企业查看更多>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