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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经济”若干问题辨析

2014-07-10 09:57来源:国资委作者:沈聪关键词:混合所有制经济国企改革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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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混合所有制究竟是谁“混合”谁

非常明显,从当前舆论的解读和各地的实施来看,主张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特指私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作为国企改革路径,非公有资本(其中主要是民营资本)是其“团结”对象,进而将混合所有制定义为“国企向民企敞开大门”;实践层面上,中石化宣布要对自己的优质资产油品销售领域引进投资,重庆计划5年内8成以上竞争类国企实现混合所有制,相当一部分会全部退出,此类事例不胜枚举。也有部分学者提出,《决定》提出的“交叉持股”至少是双向的,国有资本参股非公有制企业也是混合所有制。他们强调,只有发展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经济,巩固和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是混合所有制发展的正确方向。

混合所有制是谁“混合”谁?如上文已经提到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法的确是与国有企业改革相联系的,混合所有制是在经历了放权让利、经营承包制等改革方法后,在股份制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途径。不过,国企改革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为了做大做强,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削足适履;混合的途径不仅包括非公有资本进入到国有资本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也应包括国有资本进入到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所控制的行业和领域。

还有一些人以《决定》中“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提法为依据,认为这是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并控股。实际上,这句话并不意味着只有国有企业让出控股权这一种可能——它完全可以是由非公有资本持有全部股份的企业,在引入国有资本或集体资本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并仍由非公有资本控股。不过,这倒是涉及了下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混合所有制企业控股权之争。对混合所有制的这些担忧都与控股权和控制力有关。

其四,混合所有制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是馅饼还是陷阱

当前,对“混合所有制”主要有两方面的疑虑:一是会不会成为“国退民进”和国资流失的通道,另一方面是不是为民营企业设置了“陷阱”或“骗局”。就民营企业的疑虑来说,有媒体将混合所有制渲染为“如果民企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国企改革,很可能是‘羊入虎口’”,“很多国企让民营企业进来,就是为他们承担负债,企业还是由国资和政府控制”,还有一批民营企业家公开表示,如果不能取得控股权,就不会参与国企改革。

对于这样的呼声,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正当权益必须依法给予有效保障。然而,把获得国有企业的控股权作为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价码,否则就认为国企没有“诚意”,也是没有理由的。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资产动辄上万亿元,我国的民营企业还难以有实力一举控股,即使是组织共同资金也需要假以时日。更何况,国企总体上并不缺少资金,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重点不在于“投资”,而是在于“战略”,而要执掌处于资本密集与技术密集产业的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对企业战略决策发挥关键影响力的控股股东,绝非仅凭拥有大量资本就能够胜任,一些混合所有制改革教训已成前车之鉴。

至于混合所有制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从《决定》来看,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用意是十分明确的,这不仅是对非公有资本的重视,而且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具体的实施来看,各地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细则正在进一步减少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限制,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是愈益宽松的。馅饼还是陷阱,这最终还要取决于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如果不顾实际情况盲目参与国企改革或改制,或者抱着投机的想法而对企业长远发展缺乏考量,或者仍然在家族制的管理格局中故步自封,不允许国企参股、不允许其他民企参股,同样无法通过混合所有制来实现发展。

原标题:前线:“混合所有制经济”若干问题辨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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