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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用户直购电:电网企业不从?发电企业真愿意吗?

2014-09-30 09:59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作者:廖学谦 何兆成关键词:大用户直购电电网企业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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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网企业为啥不从

直购电推行十余年,进展缓慢之极。年度交易电量估计不足200亿千瓦时,在全国5万亿千瓦时的用电市场中,占比不到0.5%。

不少人将原因归结于电网企业的不配合、没有单独的输配电价等。原因分析或各持己见,但电网企业的不配合确为事实。那么,电网为啥不从呢?

2009年,原国家电监会、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监市场[2009]20号),被奉为直购电改革圭臬,后来的直购电相关文件以此为宗。

20号文明确:“近期,在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电网企业平均输配电价(不含趸售县)扣减电压等级差价后的标准执行。其中 110千伏(66千伏)输配电价按照10%的比例扣减,220千伏(330千伏)按照20%的比例扣减。”

电网从电厂购电,再向用户销售,赚取中间的价差。假如价差为100单位,1亿电量可赚100亿单位。如果为直购电,则需扣减10%或20%,只能赚取90亿或80亿单位。

目前的直购电以过网直购为主,即无论直购与否,电力的物理供应方式不变,由大电网接入供电,并不是由电厂直接架线供应。电网工作量没变,但利润却只有原来的90%或80%。

从理论上说,高电压供电成本较低,扣减部分电价有其合理性。然而,售电价格并非完全按成本核定,比如居民用电由于电压等级低、供电线路长,电力供应的成本比较高,但电价却比工业、商业用电都低。在一个大盘子里的时候,电网可以进行总体平衡,直购电从盘子里单出来,并带走了里面的肥肉。

明眼人一看即清楚,直购电侵蚀电网利益。电网作为企业,维护自身利益是其本能和本职,无可厚非。

根本上,是没有让电网回归公益性,而是将其作为企业对待,且没有规定合理的利润空间。合理利润空间的基础是成本清楚,然而电网成本一直是笔糊涂账,是搞不清楚还是不愿搞清楚?真的让人搞不清楚。

当一位老和尚说出“师太,你就从了老衲吧”这样惊世骇俗的语言时,指责师太不从毫无建设性,给个从的理由先。

原标题:关于大用户直购电的几点看法及建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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