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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用户直购电:电网企业不从?发电企业真愿意吗?

2014-09-30 09:59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作者:廖学谦 何兆成关键词:大用户直购电电网企业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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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台市场规则。市场交易规则由政府能源监管机构按照市场原则研究出台。电力市场应在法律法规保障下运行,市场规则是市场主体进行市场经营活动的准则和规范,是市场秩序的重要保证。市场主体在市场规则范围内本着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实现交易。交易规则应涉及交易方式、交易合同、纠纷处理、市场监管等内容。

延伸阅读

朴素眼光看中国直购电

一、为何几乎都是优惠电

直购电的现实很尴尬。国家三令五申叫停优惠电,但目前所有直购电试点其实都是“优惠”电。

2011年6月,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明文规定:“未经我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尽管有关部门极力强调直购电与优惠电的不同,但直购电的优惠现实却难以回避。似乎在通过国家批准后,直购电就可以大行优惠之实。优惠的空间来自输电价和上网价的降低,个别只有输电价的降低,上网价不降反升。

直购电成为优惠电是一种偶然,还是不可避免之事?理论上是偶然,现实条件下是必然。只从用电企业一方出发,即不难出此结论。

设想一下,你作为客户,可以通过两个渠道买菜,一是超市,一是菜农。超市向菜农采购,再加价出售,但最终售价由国家严格管制,短期内其实就是固定价;菜农的价格由你与菜农协商,向超市支付服务费后在超市领取。那么,在菜品、质量都一样的情况下,当通过菜农采购的价格超过超市后,你还会继续选择向菜农直购么?

同样道理,用电企业可以从电网购电,也可以从电厂直购,前者价格短期不会变化,后者价格名义上是自主协商。只有协商价格低于固定价,用电企业才有交易积极性,否则将会退出交易,转而回归传统的电网购电。

从2002年提出直购电概念,到2005年首个直购电交易试点启动,再到后来的直购电试点扩大,全国大部分省市区都曾表达了参与直购电的积极性。2012年原电监会在内地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召开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多个地方也表达了推行直购电的意愿。

背后有多少成分属于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又有多少成分属于希望得到电价优惠?恐怕多是从电价优惠角度出发,通过降低电价促进地方经济的短期繁荣、GDP增长。如此,催生的只能是变异的直购电。

原标题:关于大用户直购电的几点看法及建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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