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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新电改方向下 能源全产业链市场化改革的思路

2014-10-09 15:23来源:新华能作者:黄秀银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能源产业链电力调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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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各个行业和地区转轨进度不一,全面市场化改革的任务尚未完成。在条块分割的体制下,经济领域中的问题,则需要探索新的研究视角、分析框架和解决路径。

一、条块分割带来的改革难题

在我国市场化改革初期,国家只要减少计划、放开市场,就能解放生产力,带来巨大的改革“红利”。当这些红利释放完后,形成了计划、市场并存的局面。虽然中央明确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但各方面对市场化的目标、路径、效果的认识并不一致,使改革处于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这种困境在更深层次上体现为方法论的困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问题导向受制于条块分割。从1993年开始,中国从增量改革、局部改革进入到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阶段。但各项改革仍是以条条(行业、行政隶属关系)或块块(区域)为单位提出方案,可以看作是“点式改革”。“点”与“点”之间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改革步调协调机制。近年来,国家很难为解决某个经济领域中的突出矛盾,形成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改革方案。局部改革与全局改革缺少统筹协调。

二是目标模式辨识模糊。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点在全国上下基本达成了一致。但在实践中什么是市场化改革,各参与方缺少共识。一些所谓改革措施以市场化的面目的出现,实质上是计划体制的变种。

三是路径设计屈从主管部门与既得利益。在改革决策过程中,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中具有优势的国有企业具有较大话语权。遇到改革的不同意见,为避免矛盾激化,决策部门往往取“最大公约数”。由于改革路径的选择并不完全基于公共福利最大化,往往使出台的改革方案成为权宜之计,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是行政主体与改革主体同构。近年来,大量的改革方案出自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改革主体与行政主管部门几乎同构。改革主体在制定方案时,既要考虑公共福利的最大化,也不可避免地曲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当二者产生矛盾时,没有一个有效的制度可以保证他们不使公共福利让位于自身利益。比如,近年来出现的不少“以批代管”、“以审代管”,名义上是改革,实际上是加强部门权力,这与市场化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

原标题:能源全产业链市场化改革思路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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