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火电企业监管(全文)

2014-10-11 14:4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机组电力企业火电机组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4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省委宣传部:制订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报道方案。负责督导、协调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社及省内重点门户网站做好预警、响应等信息的发布工作,督导、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健康防护、公民和企业自愿减排措施的宣传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工作;督导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编制污染物减排应急预案,并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教育厅: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应急方案。

省科技厅:开展全省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等科研工作,加强基础科研能力储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督导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编制并落实应急预案。

省公安厅: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方案;会同环境保护部门落实对超标排放车辆的检查。

省监察厅:组织对各项应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省财政厅: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保障,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以及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监管,会同省气象局制订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测、预警方案并开展预警,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落实重污染天气城市扬尘控制方案,组织、落实城市扬尘控制措施。

省交通运输厅: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应急预案。

省卫生计生委:制订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治,及时监测、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

省国资委:督促监管企业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督促做好预防、应对等工作。

省质监局:配合省环境保护厅督导落实锅炉大气污染防治,负责优质煤和燃油生产环节的质量检验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督导、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向公众发布预警、响应信息。

省气象局:负责气象条件分析、预报、预警,联合省环境保护厅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并开展预警,会同有关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省应急办:负责全省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响应和跨地市、跨部门应急协调。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协调监督电力系统污染物减排和电力保障工作。

省电力公司: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制订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减排和电力保障方案。

3 监测

3.1全省各级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应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向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报送信息。当预报有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气象部门应加密监测预报。

3.2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会商预判,及时向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报送信息。

4 预警与响应

4.1污染控制分区。

根据污染天气区域分布以及城市地理位置,将我省划分为三个区域。

关中地区: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

陕北地区:延安市、榆林市。

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市。

4.2预警分级。

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城市预警、区域预警、全省预警。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预警、Ⅱ级预警、Ⅰ级预警。

4.2.1城市预警。

Ⅲ级预警:经预测,某一市(区)将发生连续3日AQI>200,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时,发布该市(区)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经预测,某一市(区)将发生连续3日300

Ⅰ级预警:经预测,某一市(区)将发生1日以上AQI≥500时,发布该市(区)Ⅰ级预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燃煤机组查看更多>电力企业查看更多>火电机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