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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火电企业监管(全文)

2014-10-11 14:4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机组电力企业火电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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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预案培训。

全省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订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8.3预案演练。

各级政府应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织机构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9 附则

9.1预案更新。

本预案根据《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9.2预案报备。

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制订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省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 附录

10.1名词解释。

10.1.1AQI:即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标。

10.1.2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者等于201,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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