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报道正文

华能国际巨资收购电力资产(附公告)

2014-10-14 08:4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华能集团华能国际火力发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6)先决条件:

i. 双方完成转让义务的先决条件

双方各自负有促使转让完成的义务并应尽最大努力满足下述各先决条件,下述先决条件的任何或全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地由华能开发和华能国际(视情况而定)放弃。在下述各先决条件被满足或被放弃前,双方均没有完成转让的义务:

(a) 本协议和本次转让被双方的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按照各自的公司章程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必需的程序批准;

(b) 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未发布或颁布任何禁止本次转让完成的法律、规定或法规;且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未发布阻止本次转让完成的命令或禁令;

(c) 本协议和本次转让所需的一切必要的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同意、备案或证书,以及重要的第三方同意均已获得,但依据适用法律和法规只能在交割后办理的法律程序及因此而形成的文件除外。

ii. 华能开发完成转让的义务的先决条件

华能开发完成转让的义务以下述每一先决条件在交割日或之前得到满足为前提,下述先决条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地由华能开发放弃:

(a) 华能国际在本协议作出的陈述与保证于交割日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真实、准确且无重大遗漏;及

(b) 华能国际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承诺。

iii 华能国际完成转让的义务的先决条件

华能国际完成转让的义务以下述每一先决条件在交割日或之前得到满足为前提,下述先决条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地由华能国际放弃:

(a) 华能开发在本协议作出的陈述与保证于交割日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真实、准确且无重大遗漏;及

(b) 华能开发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承诺。

(7)生效:协议经双方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适当签署即行生效。

(8)补偿:任何一方应就由于其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包括其所做的陈述、保证、承诺和约定)所造成的本协议对方的任何损失和费用进行及时补偿。

3、《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0%权益的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华能开发和华能国际

(2)交易价格:华能开发同意将巢湖发电权益转让予华能国际,华能国际同意向华能开发支付人民币 99,793.37 万元作为转让的对价。转让对价是双方基于以下主要条件,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并经平等协商后达成的:(i)巢湖发电截止于基准日(即 2014 年 5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中与目标权益相对应的部分,无论在交割日之前或者之后宣派,应当由华能国际享有;和(ii)巢湖发电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至交割日产生的所有收益和亏损中与目标权益相对应的部分应由华能国际享有和承担。

(3)支付方式:华能国际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对价。

(4)支付期限: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华能国际应按 50%、20%和 30%的比例分三次支付转让对价,其中第一次支付应在交割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支付应在交割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第三次支付应在交割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交割完成后,华能开发将按协议约定取得转让对价,华能国际将取得巢湖发电权益。

(5)交割及过户安排:所有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或被适当放弃的前提下,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华能开发和华能国际应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进行交割。华能国际和华能开发在交割后应尽快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目标权益的过户登记,并

将经正当程序修改后的列明华能国际持有目标公司目标权益的公司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备。

(6)先决条件:

i. 双方完成转让义务的先决条件

双方各自负有促使转让完成的义务并应尽最大努力满足下述各先决条件,下述先决条件的任何或全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地由华能开发和华能国际(视情况而定)放弃。在下述各先决条件被满足或被放弃前,双方均没有完成转让的义务: 38

(a) 本协议和本次转让被双方的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按照各自的公司章程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必需的程序批准;

(b) 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未发布或颁布任何禁止本次转让完成的法律、规定或法规;且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未发布阻止本次转让完成的命令或禁令;

(c) 本协议和本次转让所需的一切必要的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同意、备案或证书,以及重要的第三方同意均已获得,但依据适用法律和法规只能在交割后办理的法律程序及因此而形成的文件除外。

ii. 华能开发完成转让的义务的先决条件

华能开发完成转让的义务以下述每一先决条件在交割日或之前得到满足为前提,下述先决条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地由华能开发放弃:

(a) 华能国际在本协议作出的陈述与保证于交割日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真实、准确且无重大遗漏;及

(b) 华能国际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承诺。

iii 华能国际完成转让的义务的先决条件

华能国际完成转让的义务以下述每一先决条件在交割日或之前得到满足为前提,下述先决条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地由华能国际放弃:

(a) 华能开发在本协议作出的陈述与保证于交割日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真实、准确且无重大遗漏;及

(b) 华能开发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承诺。

(7)生效:协议经双方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适当签署即行生效。

(8)补偿:任何一方应就由于其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包括其所做的陈述、保证、承诺和约定)所造成的本协议对方的任何损失和费用进行及时补偿。

(二) 履约安排

本公司与华能集团、华能开发将在交割后尽快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目标权益的过户登记,任何一方应就由于其违反协议的规定所造成的协议相对方的任何损失和费用进行及时补偿。

六、 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根据相关协议的安排,就华能集团、华能开发为目标公司提供的融资或为目标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各方同意,除非另有约定,该等融资和担保将根据目前已签署的合同继续履行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与华能集团、华能开发等本公司关联方产生的交易,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纳入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进行预算和审批。

本公司与华能集团、华能开发在资产和财务方面一直是严格分开的,本次交易亦不会导致上述分开和独立状态的改变。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出现目标公司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华能集团/华能开发和本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情形。本公司将进一步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尽可能快的时间里完成目标公司中原属于华能集团/华能开发的人员与华能集团/华能开发的分开。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本次交易有助于进一步减少本公司与关联人在现有运行电厂业务方面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华能集团查看更多>华能国际查看更多>火力发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