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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2014-11-28 10:1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用户新疆电网大用户直购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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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新疆电网内直接交易原则通过现有公用电网线路实现,确需新建、扩建或改建线路的,应符合新疆电网发展规划,由电网企业按投资管理权限申请核准、建设和运营。用电户已有自备电力线路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经能源监管机构组织安全性评价后,委托电网企业调度、运行,可用于输送直接交易的电力、电量。

1.7 其他

1.7.1 本细则中涉及电力的量纲为兆瓦(MW),电量的量纲为兆瓦时(MWh),电价的量纲为元/兆瓦时(元/ MWh)。

1.7.2 本细则规定的交易组织日期为原则性意见,市场运营组织机构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情况进行调整,实际日期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进行公告。

2. 市场管理

2.1 市场主体、运营机构职责

2.1.1. 市场主体包括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市场运营组织机构包括电网企业所属的电力交易中心、电力调控中心等相关部门。

(1)电力用户:指符合准入条件、完成注册手续的电力用户。

(2)发电企业:指符合准入条件、完成注册手续的发电企业。

(3)电网企业:指符合准入条件、完成注册手续的电网企业。

2.1.2 电力用户按照政府确定的规定进入或退出直接交易市场,负责自身的安全用电和计划用电,参与市场交易,履行交易合同及协议、披露相关信息,按合同及协议约定的时间、数量在计量点接受发电企业生产经电网企业输送的电能,并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电费。电力用户应遵守《供用电合同》、所在电网的调度运行规程和政府部门有关需求侧管理规定,并按需求侧管理规定参与调峰、错峰、避峰用电。

2.1.3 发电企业按规定进入或退出直接交易市场,负责生产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参与市场交易、履行交易合同及协议、披露相关信息,按合同及协议约定的时间、数量在计量点向购电方送出电能,并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收取售电费。发电企业应遵守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调度规程运行和运维自身电厂,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2.1.4 电网企业应公平、公正地向直接交易双方开放电网和提供输配电服务,并按规定向交易双方提供用电安全、质量等辅助服务及电力调度信息,将直接交易合同、输配电服务合同、市场主体的注册信息、直接交易结果等报自治区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备案。电网企业根据国家批复的输配电价收取输配电费用,暂不收取辅助服务费。

2.1.5 新疆电网内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由电网企业负责组织实施、运营管理、电量结算、安全校核和电量计划执行等工作。主要负责提供输配电服务和直接交易运营管理,负责建设、运营和公平开放电网,管理电力调度和交易平台,按规定提供输配电、系统平衡控制、交易组织与执行、计量与结算等相关服务。电网企业及其下属市场运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管理市场主体的注册、注销、变更;负责组织开展中长期、年度和月度直接交易;负责直接交易合同及协议管理;负责根据直接交易合同及协议编制月度交易计划;负责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和统计分析;负责发布电力市场信息;负责按照交易规则对市场采取干预措施;负责电力交易平台(含电力市场交易运营系统,简称交易运营系统)的管理;负责直接交易相关业务咨询。

(2)负责所辖电力系统的调度运行,保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持实时电力电量的平衡; 负责电网安全分析,提供直接交易相关的电网运行、检修信息; 负责编制、执行发电、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负责各类直接交易的安全校核和输电阻塞管理;负责执行各类直接交易合同,根据月度交易计划编制调度运行计划,并组织落实。

(3)负责电力交易平台(含交易运营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电量抄录和直接交易电费结算;负责执行有序用电方案;负责计量关口点和计量装置管理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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