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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长征路:算清电网糊涂账从深圳开始

2015-01-26 12:04来源:财新《新世纪》作者:李雪娜 黄凯茜关键词:输配电价电力体制改革南方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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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几组数据看,深圳在广东省网中购电成本最高,但在输配环节赚到的价差最少;在广东省的总电量中占比不到七分之一,却贡献了最多的利润——相当于广东省电网40%的利润。

这种“不公”,在2012年广州的趸售价格公布后更为凸显。

自1988年以来,广东省对深圳实行趸售电价,即广东电网卖给深圳的电量独立核算。直到2012年前,全广东只对深圳一个城市推行趸售电价。“只知道省网卖给深圳的趸售价很高,但没可比性,不知道高多少,也就认了。”一直到2012年,深圳供电局、广州供电局从广东电网中独立出来。广州和深圳一样,开始实施趸售电价,深圳才发现“相差那么多”——2013年,广州趸售电价为0.56元/千瓦时,深圳趸售电价为0.66元/千瓦时,两者价差高达每千瓦时0.1元,对应该年广东平均上网电价只有0.52元/千瓦时。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区别?趸售电价是一种“劫富济贫”的安排,高出广东省平均上网电价的部分,实际上是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扶贫”补贴。早在2003年,就有业内人士指出,深圳电价问题应纳入整个珠三角板块来看。决定深圳电价高的因素不仅仅是成本问题,而是体制问题。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深圳以较高的省网趸售电价,承担了对粤西、粤北地区的交叉补贴。

对这部分交叉补贴,深圳曾向中央建议,由深圳每年从市政府财政中拿出60亿元作为区域性交叉补贴的替代,来支持粤西、粤北地区的发展。“就不要从电价里补了,因为那就是老百姓在掏钱补。”深圳更不愿看到的是由此推高工商企业电价,进而影响深圳地区经济发展的竞争优势。这个方案并未被采纳。

补贴由暗翻明

补贴由暗翻明,正是在深圳电改中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明晰成本结构,将过去一本糊涂账的交叉补贴由暗翻明。

一位投资业内资深人士表示,电价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厘清电网的两个功能和身份。一是作为公用事业的部分,要有清晰的定价公式;二是对承担一部分因为提供基础服务、社会责任导致的亏损,这部分账要单独算清楚,财政独立,先交后返,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体现。不能像现在这样,两个功能都在一锅粥里。

“过去,交叉补贴就像一个坑,什么都可以往里填,谁也说不清,谁补贴了谁、补贴了多少。”一位国家发改委人士指出,电力系统有很多遗留问题,以前缺电的时候搞集资办电、招商引资,现在一些电厂成了空壳,有的是污染严重被关掉的,有的是老国企不能裁员,虽然不运行了还要给职工照常发工资,让大的发电公司养着。“这些形形色色的由保障制度不完善或者基础治理机制不完善造成的问题,都要由国家兜起来,最终都会进到电价里。从理论角度来说,这么做肯定是不合理,但是从社会稳定角度上看能不给吗?”

原标题:一分钱的电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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