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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2015-02-27 08:56来源:新能源圈关键词: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分布式并网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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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几类可再生能源,小水电、风电、太阳能(主要是光伏发电)是市场化发展最成熟的,生物质、地热的体量较小,潮汐等还在技术研发当中。

而小水电、风电、太阳能(主要是光伏发电)三者当中,小水电目前的装机规模已经很大,发展受生态、水资源限制;最有前景的应该是风电和光伏发电。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由于其依托于现有建筑,不争抢资源,最有发展前景。

3、我国为什么要实行可再生能源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我国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提出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2014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上升1.5个百分点至11.3%。

4、有多少国家也实施了此类制度?

目前来看,包括美国、英国、意大利、荷兰、瑞典、澳洲、日本、印度等约25个国家实施了不同形式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其中,荷兰最早实施为1998年,早期主要为自愿市场;美国可在能源配额制至下而上,其中德克萨斯州最为典型,效果显著并常被其他州效仿;印度的实施效果欠佳,究其原因在于对可再生能源采购义务法的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

原标题:详解“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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