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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改破解“立体性”困局 落实煤炭二十条

2015-03-18 13:58来源:中国煤炭报作者:记者 李仑关键词:煤炭行业煤炭价格煤炭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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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费立税打基础

运销体制改革突围

清理规范涉煤收费是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2013年7月25日,山西推出了《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措施》(“煤炭20条”)。2014年5月8日,山西省政府又出台了《进一步落实“煤炭20条”的若干措施》。

专门面向煤炭的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违规收费项目全部取缔,保留的收费项目全部规范;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从低确定税率;暂缓“两金”提取,三项合计减轻企业负担320多亿元,吨煤降低成本40元。

据统计,通过清费立税,2014年山西共为煤企减负108亿元。

2015年1月1日,山西煤炭资源税改革正式落地,从价计征税率确定为8%。8%的税率,相比之前的综合负担率,是持平还是下降?

据记者了解,此次税制改革取消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三项规费,连同原有从量计征的煤炭资源税一并计算,此四项税费负担的实际税率远大于8%。仅从这一点看,实现了减负初衷。

接下来,改革的第一刀砍向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最为集中的是解决晋能集团政企不分、统一经销等问题。

在30多年间,晋能集团执行省政府赋予的相关职能,先后代收过能源基金、生产补贴款、专项维简费、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基金。山西煤炭公路运销票据如《山西煤炭销售票》等三大类、设立的公路运销煤炭管理站点六类,均由晋能集团管理和运营,杜绝了煤炭管理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晋能集团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造成了不公平竞争,其旗下有些煤运公司借行政手段牟取利益,而其自身也正在为现有销售管理体制的变革买单。

2011年,山西省相继取消外省煤炭入过境服务管理费及煤炭运销服务费、管理费,企业公路站点失去经费来源,晋能集团只得进一步强化统一经销求自保。统一经销、收取差价,使煤炭供需双方不能直接衔接,经营环节增多,企业负担加重。地方政府搭车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山西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要求,从2014年12月1日起,全部取消对相关企业的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授权,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票据,全部撤销省内煤炭、焦炭公路检查站和稽查点;12月31日前,全部拆除省内各类公路煤炭、焦炭检查站和稽查点的相关设施。这些措施被迅速落实。

原标题:山西煤改破解“立体性”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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