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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税将扼杀煤制油不是危言耸听

2015-04-15 12:18来源:中国化工报作者:华炜关键词:煤制油煤化工煤炭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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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际原油价格下跌以来,我国已连续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目前,国内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消费税为1.2元/升;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高达1.52元/升。过高的税负,既加重了煤制油企业的负担,也迟滞了煤制油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无异于扼杀创新。

首先,高额消费税抬高了煤制油企业综合成本,导致示范项目全面亏损。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后,我国成品油综合税负攀升至45%。具体到煤制油项目,其柴油综合税负约39.67%(约2028.01元/吨);石脑油综合税负61.55%(约2735.05元/吨)。在低油价下,这样的税负直接导致煤制油企业每生产1吨柴油亏损301.08元,生产1吨石脑油亏损753.05元,现已投产的几个示范项目全部亏损。企业亏损,又谈何创新?

其次,对煤基油品加征消费税,有悖公平竞争原则。国际原油价格暴跌,加工进口原油的石油炼制企业最终可能享受到低成本,但煤制油企业不仅不能受益,还因成品油价格下调压缩了利润空间,对其加征与石油炼制相同的消费税毫无道理。另外,煤经先进气化技术变为合成气后,可生产醇、烯烃、芳烃、合成氨、天然气等上百种产品,单对煤制油品加征消费税,即便在煤化工行业内也人为制造了不公平竞争。

原标题:【观点】重税将扼杀煤制油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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