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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新电改之后 发电企业如何尝鲜“售电业务”?

2015-05-11 15:35来源:中国能源报微信作者:桂俊松 贾科华关键词:发电企业售电牌照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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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按照9号文精神,对于企业的自备电厂情况会如何处理?

曾鸣:这是一个敏感话题。当前很多小电厂绞尽脑汁想把自己变成自备电厂。事实上,如果自备电厂是能源梯级利用的,就应该鼓励。同时,9号文既然规定用户可以自由选择供电商,那就没有理由限制自备,但前提是不能伤害他人利益。

所以,第一,不管容量大小,凡是燃煤发电机组,都要满足相应节能环保要求;第二,对于自备容量正好能满足自身需求的电厂,无须更多约束,但是,当自备容量小于自身需求时,需要大电网为其备用,这就需要支付备用服务费用;当自备容量大于自身需要时,企业不能向其周围用户卖电,以防导致小垄断。

中国能源报:这样来看,电改的确是比较复杂的事?

曾鸣:当然。但其中最难解决的还是交叉补贴。例如,居民用电现在实行阶梯电价,用得越多价格越高。但根据经济学原理,用得越多价格应该越低,因为边际成本是越来越低的。

目前居民电价确实较低,从节能方面讲,阶梯电价也是合理的。但我个人认为,最高阶梯电价涨到边际成本水平后就不应再涨了,因为此时已经不需要交叉补贴了。

原标题:【独家】发电企业必读:新电改后如何“尝鲜”售电业务?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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