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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首次招股摘要:面临核电政策、电改、运营成本等风险(全文)

2015-05-25 09:36来源:上海证券报关键词:中国核能电力电力体制改革核电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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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疑问,应咨询自已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它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6.7443亿股,本次拟由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8.91亿股,本次发行仅限于公司发行新股,不存在公司现有股东向投资者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老股)的情形,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55.6543亿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中核集团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公司其他股东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82号)批复,在本公司完成A股发行并上市后,按此次发行389,100万股的10%计算,将中核集团、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分别持有的37,742.6430万股、389.1190万股、389.1190万股和235.3056万股(合计38,756.1866万股)划转给社保基金理事会。若本公司实际发行A股数量调整,中核集团、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应划转给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本公司股份数量相应按照实际发行数量作出调整。

三、根据本公司于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包括现有股东和将来持有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根据本公司发行上市进度,至公司本次上市前,董事会还可以结合相关期间审计情况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核电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610,000,000.00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完成该等现金股利的派发。

原标题: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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