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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车、中国北车合并实施情况报告书(全文)

2015-06-01 09:43来源:证券日报关键词:南北车合并中国南车中国北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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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就本次合并,中国南车中国北车于2014年12月30日签署了《合并协议》。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合并双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合并协议》的约定履行协议内容,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

八、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南车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 南车集团承诺内容

为避免与合并后新公司之间的竞争,南车集团于2014年12月30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合并后新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南车集团承诺南车集团本身、并且南车集团必将通过法律程序使南车集团之全资、控股子企业将来均不从事任何与合并后新公司正在经营的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业务。

(2)在符合上述(1)项承诺的前提下,如南车集团(包括南车集团全资、控制的子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将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合并后新公司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有可能形成竞争,南车集团同意合并后新公司有权优先收购南车集团与该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或南车集团在子企业中的全部股权。

(3)在符合上述(1)项承诺的前提下,南车集团将来可以在合并后新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内开发先进的、盈利水平高的项目,但是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项目成果转让给合并后新公司经营。

(4)如因南车集团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合并后新公司造成损失,南车集团将赔偿合并后新公司的实际损失。”

为避免合并后新公司与时代新材之间的竞争,南车集团于2014年12月30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时代新材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由于中国北车所属全资及控股子企业在轨道车辆用空气弹簧、轨道车辆用橡胶金属件等领域与时代新材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本次合并完成后可能导致合并后新公司与时代新材存在同业竞争。

(2)根据南车集团对时代新材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南车集团进一步承诺如下:南车集团承诺将促使合并后新公司在合并完成后五年内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业务整合等)解决合并后新公司与时代新材的同业竞争问题,并促使合并后新公司也出具相应承诺。”

为避免合并后新公司与时代电气之间的竞争,南车集团于2014年12月30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时代电气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由于中国北车所属全资及控股子企业在传动控制系统、网络控制系统、牵引供电系统、制动系统、轨道工程机械、电子元器件、真空卫生系统等领域与时代电气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本次合并完成后可能导致合并后新公司与时代电气存在同业竞争。

(2)有关上述同业竞争事项,南车集团将促使合并后新公司向时代电气出具不竞争承诺,内容包括:就合并后新公司从事的与时代电气存在竞争的业务而言,(a)合并后新公司将向时代电气授予购买选择权,即时代电气有权自行决定何时要求合并后新公司向其出售有关竞争业务;(b)合并后新公司将进一步向时代电气授予优先购买权,即在合并后新公司计划向独立第三方出售竞争业务时,应优先按同等条件向时代电气出售,只有在时代电气决定不购买的情况下方可向第三方出售;(c)时代电气是否决定行使上述选择权和优先购买权将可通过时代电气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决定;(d)上述选择权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以及以其他有效方式解决同业竞争事项需受限于合并后新公司及时代电气各自届时履行所适用的上市地监管、披露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e)上述不竞争承诺的期限自出具之日起至时代电气退市或合并后新公司不再是时代电气间接控股股东时为止。”

原标题: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实施情况报告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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