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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修改收取“电力配套费”有关“红头文件”

2015-06-03 07:54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输配电网电力配套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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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号文已进入调研阶段

新的文件将要出台,《通知》中的“五个统一”相关内容也许将被修改。然而江西省内民营电力承装企业的老板们却似乎兴奋不起来。他们担心江西省政府办公厅2007年印发的87号文,会成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继续执行“五个统一”的依据。

所谓87号文,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及管理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87号))。

87号文由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在2007年11月15日下发。也是江西省发改委出台支持收取电力配套费《通知》的“根据”。

87号文中第二条内容是“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要按照各设区市政府的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供电方式应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第六条内容是“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工程费用由省电力公司及其供电公司统一向住宅建设单位收取,用于从上级电源出线至住宅楼或公建设施的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及电表)的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费用(不含提供设备用房的土建费用和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路由费用)。工程建设费用设专户存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而此时正是江西省新建住宅配套电力设施建设市场“五个统一”产生的源头。

针对87号文当时如何出台的原因,以及87号文相关规定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以及9号文发布之后,在国家新的电改精神下,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对87号文的存废将如何定夺,带着这些问题,5月25日上午记者见到了江西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邱(音)处长。

邱处长详细记录了记者上述有关问题之后表示,将对87号文进行了解,看是否已经进行过清理(因为江西省政府近年清理过许多文件),就相关情况将与江西省发改委、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进行核实和调研,然后给予答复。

事实上,在见到邱处长之前,记者已经电话联系了秘书二处的吴(音)姓工作人员。吴在查阅之后曾告诉记者说,87号文目前还在执行之中。

5月26日上午,根据邱处长的安排,记者联系了吴姓工作人员。

吴姓工作人员表示,已联系江西省发改委和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发改委回复说已经给予记者解释,江西省电力公司目前还没有回复。

87号文是否会成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继续垄断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市场的“尚方宝剑”,还是将被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为贯彻落实新电改精神予以修改?攸关众多江西省民营电力承装企业存亡的政府“红头文件”支持收取“电力配套费”问题,解决尚待时日。

原标题:江西将修改收取"电力配套费"有关"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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