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输配电电力市场电改政策正文

半月改革动态:《意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2015-06-04 15:47来源:发改委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动态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投融资体制改革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发布。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作出了重要部署。《意见》指出,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意见》明确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工作要求。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依法合规、重诺履约、公开透明、公众受益、积极稳妥五项原则,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形成有效促进PPP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培育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PPP市场,着力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新建项目逐步增加使用PPP模式的比例。二是构建制度体系。明确实施管理框架,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完善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三是规范项目实施。鼓励广泛采用PPP模式,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新建项目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保证决策质量。依托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依法择优选择诚实守信的合作伙伴,合理确定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社会资本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履约能力。健全合同争议解决机制。四是构建政策保障。简化项目审核流程,建立联评联审机制,实行多样化土地供应方式,完善财税支持政策,鼓励做好金融服务。

四、金融体制改革

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决定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正式签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同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自2015年7月 1日起施行。《备忘录》主要内容包括:两地基金互认的基本概念、框架安排、主要原则及适用范围、信息交换与监管合作等总体安排,并在附录部分对互认基金设定了一些具体要求,包括互认基金的资格条件和种类,管理人、托管人、代理人,投资、运作、销售、信息披露、持有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所需遵守的一些共同标准。根据《备忘录》,符合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公募基金通过两地监管机构简易的认可或许可程序后,即可分别向香港和内地市场的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暂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香港互认基金进入内地的资格条件及注册要求。二是明确了香港互认基金的投资运作及信息披露所需遵守的原则,以及对信息披露渠道、信息披露文件、运作事宜的特殊要求。三是明确了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的基本原则,以及对宣传推介材料、销售服务协议、数据交换、基金评价的特殊要求。四是鉴于境外基金管理人不能直接在境内开展业务,明确了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职责范围以及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五是明确了对香港互认基金的监督管理安排,两地监管机构监管合作的原则以及对代理人的监管。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经济体制改革查看更多>改革动态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