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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北京市公布纯电动客车补贴细则(附政策全文)

2015-07-29 16:02来源:北极星售电网整理关键词: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纯电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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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配售电网获悉:7月28日,北京市财政局公布了《关于购买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明确北京市今明两年对纯电动客车最高可补50万元。

《通知》明确,在中央补贴基础上,北京市纯电动客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2015年根据车长从小于6米到大于10米,补助标准为30万元-50万元。2016年补助标准根据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车长和纯电动续驶里程,补助金额为24万元-50万元。而2017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同时,汽车生产企业享受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另外,《通知》明确了具体补贴方式。地方纯电动客车补贴,直接拨付到汽车生产企业,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非本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申领本市财政补助资金,须授权委托一家在京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统一申领,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该汽车销售机构。

以下为政策全文:

京财经一〔2015〕1159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购买

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纯电动客车在我市的推广应用,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精神,现就我市鼓励购买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凡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符合本市产品技术、安全及售后服务等要求的纯电动客车,在取得我市车辆登记牌照后,可申请享受本市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纯电动客车不纳入本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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