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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71家运营、在建、取得“路条”电厂(全文)

2015-11-23 15:4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电力燃煤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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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重点

(一)推动能源供给革命。以“黑色能源绿色发展、高碳能源低碳发展”为原则,扎实推进朔州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建设,优化能源供应和外送结构,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比重。

1. 推进朔州市亿吨级煤炭基地提质。2014年全市原煤产量2.03亿吨,煤炭入洗率达到90%,到2020年千万吨级矿井煤炭产量占总产量的60%以上。

2. 促进煤电基地清洁高效发展。到2020年,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2400万千瓦,加快建设低热值煤发电厂,重点推进大容量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低热值煤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以上。推动外送通道建设,落实外送电市场,依托晋北千万千瓦级大型外送电基地,推进朔州到外省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建设,到2020年,形成800亿千瓦的外送能力。

3.推动现代煤化工发展。充分利用朔州市煤炭资源、黄河水资源、盐碱地(荒地)资源,建设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现代煤化工基地。到2020年,朔州现代煤化工基地将实现煤炭转化量2724万吨/年,形成煤制烯烃生产能力120万吨/年、煤经甲醇制汽油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煤制天然气生产能力40亿立方米/年。

4. 加快天然气使用。大力推进天然气管网及配套站点建设。2015年燃气管线总里程突破515公里,气化人口90万人;到2020年燃气管线总里程达718公里,气化人口基本实现全覆盖。

5.加快发展风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坚持集中与分散开发利用并举,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风电开发布局,有序推进朔城区、平鲁区、右玉县等资源丰富地区风电建设,加快风能资源分散开发利用。建立保障风电并网运行的电力调度体系。加快太阳能多元化利用,推进光伏产业兼并重组和优化升级,大力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提高分布式利用规模,立足就地消纳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加快发展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应用,鼓励太阳能发电、采暖和制冷、太阳能中高温工业应用。有序开发生物质能,鼓励利用城市垃圾、大型养殖场废弃物建设沼气或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发展生物质发电、气化和固体成型燃料。2015年,风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40万千瓦,太阳能等其他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2万千瓦;到2020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800万千瓦。

6.加强电网建设。积极推进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和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和使用,提高外送电能力。加快特高压变电站为主的外送通道建设,积极开展直流和500千伏交流等外送电通道的建设,实现大功率、远距离、低损耗输电,扩大晋电外送规模;进一步加快山西南北纵向500千伏通道建设,提升电力汇集和传输能力;加大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尤其是确保煤矿等高危行业供电质量,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快电网智能化建设,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

(二) 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以提质高效为核心,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和消费理念,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1.高效清洁发展煤电。稳步推进大型煤电基地建设,统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按照集约化开发模式,采用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高效节水等先进适用技术,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鼓励煤电一体化开发,建设若干大型坑口电站,优先发展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在各县区中心地区合理布局热电联产的燃煤机组。积极发展热电联产,优先建设背压式机组,鼓励发展热电冷多联供。

2.推进煤炭洗选和深加工升级示范。以提高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水平为目标,加大煤炭洗选比重,提高商品煤质量,优化煤炭加工利用方式,逐步建立科学的煤炭分级利用体系。2015年,原煤入选率达到95%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重点在北坪工业园区建设煤基燃料、烯烃及多联产升级示范工程,探索符合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的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模式,为适应未来能源更替和变革提供战略技术储备。

3.积极推进低热值煤发电综合利用。按照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清洁发展的要求,以低热值煤发电综合利用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淘汰落后、科学布局、节能减排、建设大型煤电基地和扩大晋电外送为重点,建立朔州市低热值煤循环经济新体系,发展资源循环利用和废弃物高效回收、生产过程清洁化、排放无害化且体现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态产业模式,以最大限度节约优质一次能源、实现煤炭资源分级利用为目的,积极推进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电厂的建设和升级,注重经济效益,以科技进步为动力,调整、优化电力结构和布局,努力实现低热值煤发电综合利用产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4.实施建筑节能行动计划。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从2014年6月起,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65%的节能标准;大力推广新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促进新型低碳建材的生产和使用,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对所有建筑节能材料采取备案登记制度,未经过市住建局备案登记的材料,不得在工程项目中使用;推广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根据每年省政府下达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对市辖区内具备改造条件的既有建筑进行外维护结构、窗户、热计量的改造。

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政府投资类公益性工程、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的城镇建筑要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市辖区建设2个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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