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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众专家深度解读电改文件 总有你不知道的

2015-12-02 11:03来源:经济日报关键词:售电侧改革电力市场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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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30日发布电力体制改革6个配套文件。这6个配套文件分别是《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从输配电价、交易机构、发用电计划、售电侧等重点领域进行了部署,这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记者围绕文件内容分别采访了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电力司、新能源司等相关司局负责人,并就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延伸阅读:

【市场透视】18个省份已有近百家售电公司 市场迎来新变局

电力急先锋:电改=双刃剑 谨慎迈步需擦亮眼

——访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人

变“独买独卖”为“多买多卖”

本报记者 王轶辰

问:《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着重突显以下九个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了市场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的初期目标。

二是强调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与扩大直接交易主体范围、市场规模以及市场化跨省跨区交易机制协同推进。

三是提出分散式和集中式两类市场模式和一系列市场交易品种;对区域和省(区、市)电力市场范围和功能进行了界定。

四是明确规划内可再生能源在优先发电的基础上,优先发电合同可转让,解决当前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消纳与系统调峰容量不足,以及跨省区消纳与受电省发电企业利益冲突的问题。

五是将各类发电企业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以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效率;将电力用户纳入市场主体范围,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电力供需平衡。

六是建立了与电力供需相对应的实时价格机制,可以更好地保障电力系统的实时平衡,从而彻底解决直接交易只考虑电量平衡、不考虑电力平衡的弊端。

七是允许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区输电网架结构的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区域电价或节点边际电价。

八是针对市场化后系统发生紧急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情况,明确了应急处置原则。

九是对市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问: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路径是什么?

答: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路径是: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按照电压等级和用电容量不断扩大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选择具备条件地区建设现货交易和中长期交易同步开展的电力市场试点,建立适应现货交易要求的优先发用电机制;电力市场试点运行一定时间后,总结试点经验、完善交易机制、丰富交易品种,视情况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各电力市场的融合与联合运行。

非试点地区按照《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开展市场化交易,在国家制定的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基础上,规范扩大电力直接交易,逐步过渡到适应现货交易要求的中长期交易机制,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现货市场。各地零售市场按照《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市场化交易。

原标题:专家解读电改文件 透视电力体制改革“路线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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