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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一家独大”之势未破 电改是否避重就轻?

2015-12-04 09:42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侧改革电网公司售电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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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终于揭开最后面纱。11月的最后一天,作为这一轮电改顶层设计“9号文”的6个核心配套文件:《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反响各异。

作为供给侧改革思维之下的第一个重大改革,作为能源领域改革当之无愧的重头戏,电改不会一步到位,不会让所有人满意,但凡理性之人,都可以预想到。

对于电改6大配套文件的问世,有人说力度不大,因为电网公司仍会维持原有的输电、配电和售电业务,并未涉及拆分;也有人说电网公司不是本次电改的大赢家,可谓有人欢喜有人愁。

本次电改从实质上来看并不是体制改革,并且没能撼动电网公司的霸主地位。

电改不触碰体制

电改文件避开的,即现有央企垄断经营的国有体制。

从售电侧来看,配套文件首次明确了电网企业可以成立售电公司,就是说电网企业除了输电、配电之外也将参与售电。此前业内的猜想即拆分电网企业销售业务被否定。

从配电网角度看,本次电改仅放开了增量配电网部分。也就是说,所有存量配电网仍保留在现有电网企业手中,只有新建的配电网才有可能引入社会资本。

从电力交易机构的方面看, 配套文件将“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定义为三类模式,即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和会员制。前两类形式表明电力交易中心仍由电网企业控制,而对于第三类会员制交易机构的模式,配套文件并未具体阐述。

再从电力调度方面看,调度业务仍归属现有电网企业实施。

延伸阅读:

【电改百姓版】未来电价上涨可能性大!不用电却能把钱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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