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环保评论正文

“第三方治理”能否破解环境污染困局?

2016-01-19 16:02来源:嘉兴日报作者:陆成钢关键词:第三方治理燃煤电厂火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大层面约束尚需破解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虽在逐步推进,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依然亟待重视。在日前举行的嘉兴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研究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有三大层面约束有待破解。

首先是在法律层面上,到目前为止,在法律上,仍然是“谁污染、谁治理”,污染的责任主体明确是排污企业。省环保厅科技合作处工程师胡智锋认为,在实际操作中,经济处罚可以通过协议明确转由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承担,但刑事责任无法转移,这板子还是要落在企业身上。这个法律责任不转移,也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企业寻求第三方治理的积极性。

其次在政策层面上,目前除了市环保局的实施意见提出原则性措施外,还没有其他配套的可以实际操作的政策。此前也有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表示,现有的财税、金融等政策中,还缺乏对环境污染第三方市场治理机制构建的支持。在市场环境方面,还没有形成公开成熟的交易机制和双方对接的市场,信息平台、诚信体系等都还不健全。

在操作层面上的一些问题,也受到与会者的关注。一方面,部分排污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往往有意无意地忽视环保设施投入,更不愿意拿出一大笔资金交由第三方来处理自身企业的排污问题;另一方面,治污企业在起始阶段难以获得排污企业的信任,在业务承接、项目介入、设施配套等方面很难按自己的意向要求来启动实施。

此外,目前嘉兴甚至国内能够提供环境污染治理工艺设计、建设、运营的专业化环保公司较少,且技术综合实力参差不齐,环保市场自身发育不健全,排污企业较难找到合适的第三方治理企业等,都影响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主体和市场的培育。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钮月终表示,在第三方治理的制度设计上,政府可以发挥什么样的职能,职能边界在哪里,交易平台谁来搭建,这些都值得探索。

在市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沈玉良看来,第三方治理也存在风险。“对排污企业而言,它只是把污染治理转移到另一个企业。企业都存在逐利性,排污企业和治污企业可以形成利益共同体。所以不能说第三方就一定不偷排,一定就不会联合造假,可能在专业机构介入下,反而更隐蔽。”沈玉良认为,第三方治理对环保部门的监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还有与会者表示,盆景能否成为风景,还需时日。第三方治理虽然是趋势,但不能包打一切,适合哪些行业哪些企业,都有待分析。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中央有要求,地方有需求的环保关联产业。”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朱少平认为,也正于此,需要将党政智库、企业智库、高校智库结合,探索形成第三方治理和共同治理的嘉兴体系。

受访人士指出,第三方治污是尽快扭转我国环境持续恶化的有效路径,应尽早寻求突破口,联合治污。然而在嘉兴乃至全国,显然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相关阅读:【重磅】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全文)

原标题:嘉兴“第三方治理”能否破解环境污染困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第三方治理查看更多>燃煤电厂查看更多>火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