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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首个省级供给侧改革方案出炉 广东近五万字详述

2016-03-01 08:0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供给侧改革火电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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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省去杠杆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落实国家关于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部署,坚持去金融杠杆与降融资成本并举,防金融风险与促改革创新两手抓,按照“去杠杆、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1.确保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强对金融机构杠杆率及管理现状的监督检查,持续监测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监管等指标,推进落实金融机构去杠杆,督促金融机构杠杆率达标。到2016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达到银监会规定的4%的监管最低要求,个别高风险农信社资本充足率得到补充;证券、期货机构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不低于100%,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40%;保险公司杠杆率基本达标,偿付能力有效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到2018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保持达标;证券、期货机构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指标体系要求;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杠杆率保持达标。

2.确保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强化金融业务风险防控,推进金融产品去杠杆,合理控制银行融资项目、证券投资业务和保险资金投资业务杠杆水平,加强期限配比管理,确保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3.确保金融行业安全平稳运行。完善地方金融工作部门与中直驻粤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商机制,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和监管部门责任,加强全方位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到2018年底,全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个别机构流动性风险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确保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按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要求,有效改善各类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优化信贷投向,着力降低融资成本,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到2018年底,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500亿元,占GDP比重7.5%以上;力争全省上市企业达到5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300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1.6万家;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超过35%。

二、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有效推进去杠杆工作。

1.落实国家去杠杆工作部署。加强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落实国家去杠杆的要求和部署,明确我省去杠杆的重点领域,积极配合国家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金融办、商务厅)

2.开展去杠杆风险排查。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去杠杆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省金融杠杆的情况,分析研判去杠杆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影响,确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点”,研究应对措施,制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预案。(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金融办、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3.推动金融机构去杠杆。督促金融机构加大资本补充力度,通过增加自有资本降低杠杆。尤其是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农信社,要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加快改制进程。对杠杆偏高的金融机构,采取减少风险资产、规范同业业务、控制新增投放及控制表外业务过度扩张等措施,避免资金空转,降低资产规模,并通过降低资产业务的风险级别,把高风险业务调整为低风险业务等办法,进一步降低杠杆。(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金融办)

4.促进金融产品去杠杆。高度关注金融服务对象的杠杆水平,提高融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或保证金比率,严控高杠杆、高风险融资项目,不断提高防控风险能力。督促证券、期货机构落实监管要求,加强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等业务风险控制,压降证券投资业务杠杆水平。(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

(二)密切关注去杠杆动态,及时做好预警处置。

1.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去杠杆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省金融办与人行广州分行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以下合称“一行三局”)、省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推进广东金融产业指数及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及预警。(省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2.落实部门工作职责。金融各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一线把关的职责,加强监测监控,强化日常监管,通过监督检查、风险排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问题。(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金融办,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3.及时应急处置。研究制定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重点问题监测预警制度,制定和完善金融各行业应急预案,明确监测、预警和报告流程,对金融风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省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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