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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三五规划:苏南等地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全文)

2016-03-31 15: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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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提升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动城镇化进入以提高质量和内涵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产要素配置合理化,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先导区、示范区。

第一节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突出“三个1亿人”中心任务,因地制宜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标准,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实行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引导有进城意愿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融入并转为城镇居民。夯实苏中苏北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增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吸引更多农业人口就近就地转移落户。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庭的选择权,引导不愿意放弃农村各项权益的本地进城农村居民和异地转入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创新保障房投融资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同步建设公共配套设施,推进约117万户家庭居住的各类棚户区和城中村完成改造。到2020年,新增8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建立可持续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以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和标准为依据,科学测算不同区域、不同层级城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承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协同分担机制,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支出的责任,落实企业依法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责任,明确转移人口家庭和个人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合理确定各级政府成本分担比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第二节 促进城市群和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推进城市群高效一体发展。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加快完善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区域协同并进、参与区域竞争合作的重要载体。以南京都市圈和苏锡常都市圈为重点,在更高层次和更深领域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地区合作,共同建设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推进宁镇扬同城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锡常泰、(沪)苏通经济圈建设,形成南北呼应、协作联动的发展态势。依托徐州都市圈推动淮海城市群的规划建设,打造苏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支撑。提高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水平。

提升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强化省会城市南京的区域性经济文化、科技创新、金融商务中心地位和省辖市区域中心城市的高端要素集聚能力,提升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调整城市空间结构,适当疏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合理调控人口规模。注重加强城市治理,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塑造特色核心文化,增进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推进与周边城镇基础设施连接和公共服务共享,提升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

增强中小城市节点支撑功能。发挥中小城市落户门槛和成本低的优势,提高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市民化的重要载体。主动融入中心城市产业链布局,培育壮大符合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加快推进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推动一批基础条件优、承载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市)发展成为区域次中心城市。

分类建设发展小城镇。突出小城镇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作用,鼓励大中城市周边具备条件的小城镇发展成为新市镇或卫星城,有效疏解中心城市中心城区功能,分担人口和公共服务压力。发展一批产业主导型、生态养生型、文化旅游型、商贸物流型等特色小镇,服务农村发展。增强重点中心镇产业发展能力和交通节点功能,吸引更多农业转移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经济发达镇发展成为小城市。

第三节 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提升城乡统筹规划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实施江苏省美丽宜居城乡建设规划。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节城市规模,合理划定“三区四线”,控制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城市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促进城市用地功能适度混合和紧凑发展,推动城市规划由扩张性规划逐步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转变。遵循村镇人口变动趋势和农村自然演进规律,完善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合理确定规划发展村庄,优化安排农业、建设、生活等空间,强化公共资源配置引导,有效减少土地闲置浪费,形成适度集聚的分布格局和统一建设蓝图。健全城乡规划编制程序,加强地方人大对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以建设创新、绿色、智慧、人文城市为重点,打造一批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新型城市。协调城市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行城市更新、城市填充和精明增长模式,保护开敞空间和舒适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深入推进常州产城融合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增强各方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积极性,提高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强富美高”新农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强化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解决221.4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乡镇域范围内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0%以上,实现镇村公交全覆盖。突出乡村传统聚落特色,发掘和保护好1000个左右的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建筑组群。

专栏10 新型城市建设重大工程

创新城市建设工程: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金融环境和文化氛围,把大中城市培育成为区域创新中心。

绿色城市建设工程:推进分布式能源多元化和规模化生产应用,建设一批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倡导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多种形式、更具吸引力的公共交通系统,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6%。建设开放式天然公园。

智慧城市建设工程:推动跨部门、跨地区共建共享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加快宽带普及提速,城乡家庭分别实现千兆、百兆宽带接入网以及无线宽带服务全覆盖,无线局域网服务覆盖主要公共场所。

人文城市建设工程:注重文化传承,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加强建筑风貌管理。建设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提高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利用。支持镇江开展国家海绵城市试点,推动南京江北新区等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和综合管廊建设行动计划:以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为重点,结合旧城更新和地下空间开发等,开工建设干线、支线综合管廊。实施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等地下管网改造。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统筹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治理“六个一体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切实维护农村居住、生产、生态、文化等多种特色功能,充分彰显田园风光、乡村风情和乡土风韵。建立统一的城乡要素市场,促进建设用地、科技服务、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等要素合理配置。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持续加大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广度,实现水电路气等各类设施城乡联网、普惠共享。借鉴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建立新型村级治理平台,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村,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引导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其他城市投资者到农村创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业态转型。深入推进苏州国家级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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