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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十三五规划:推广脱硫脱硝技术在燃煤电厂应用 建设坚强可靠电网(全文)

2016-04-13 08:5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脱硫脱硝厦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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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促社会资本办医形成厦门特色

进一步明确社会资本办医功能定位。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多元化发展,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支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引导营利性医疗机构高端化、多样化和差别化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中医、肿瘤、护理院、康复、老年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及独立的医学检查检验机构,参与公立医院非基本医疗项目合作及举办基层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举办的医疗机构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将社会资本办医纳入规划范围。为社会资本办医留出足够空间,新增医疗资源留给社会资本办医,明确社会资本办医的重点领域。在编制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和调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优先满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需求。规划建设医疗园区,发挥集聚效应,促进我市健康医疗产业发展。

加大引资办医力度。对社会资本举办高等级医院、新增床位、获得资质认证等给予补助、奖励或贷款贴息支持。优先支持台、港、澳资本或服务提供者到我市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医疗机构,鼓励台、港、澳医师到我市执业或短期行医,鼓励在台取得正规学历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试点台湾医师在自贸试验区内开设门诊部或诊所。探讨公建民营、PPP等多种社会办医模式创新,重点推进翔安医疗园区、集美新城医院和中山医院湖里分院旧址等招商工作。加快推进弘爱医院、龙邦妇产医院、新开元医院等重大社会办医项目建设,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改善社会资本办医执业环境。对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医疗卫生服务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完善社会资本办医在用电、用水、用气上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价格政策。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职称评审、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四、多措并举力促医疗技术水平提升

开展战略性市校合作。引入知名医学高校等优质医疗资源。办好与复旦大学合作的“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加快厦门大学直属附属翔安医院建设,力促厦门大学医学院水平提升。

推进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加大财政对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扶持力度,扶持部分条件成熟的市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向专科医院发展,推动市心血管病医院新址建设。

加大高层次医疗人才引进力度。继续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健全“双主任制”和“医学院士指导中心”;进一步完善高层次卫生人才评价选拔机制;加强对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高级管理人才后备人选的培养;加强与台、港、澳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

五、以健康医疗云建设为重点推动卫生信息资源充分共享

推进健康信息资源整合。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社区网格化信息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民营医疗机构接入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全面开放居民健康档案查询服务功能,推进保险客户健康信息查询平台与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深入对接,实现确诊即赔或出院即赔。

完善厦门市健康医疗云平台。新建医院及中小型医院信息系统一律迁移至云平台,同时逐步实现各大型医疗机构信息接入。以电子病历系统为核心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开展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建立基于分级诊疗的区域协同服务平台。推进预缴金通用共享,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全面开放居民健康档案查询服务功能,推进保险客户健康信息平台与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深入对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六、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推进机构医养融合。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务室或门诊部,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到2020年力争全市50%的养老机构实现医养融合。

创新社区医养融合。推进医养服务社区化。推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为老年人提供签约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提高医护服务水平。

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进一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监管医院(或在公立医院设立监管病区),采供血及院前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增加市区两级政府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投入和考核,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完善第三方考核机制,强化区级政府在配合开展建立健康档案等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的责任。

第六节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继续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明显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根据“各区均衡分布、配套相对齐全、交通出行便利、拆迁难度较小”的原则,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新阳居住区一期、华铃三期、同安城北二期、黎安居住区、九溪小区、洋唐三期、新阳居住区二期等保障性住房,同步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积极探索消化市场存量住宅用于保障性房屋的体制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开展PPP试点,采取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结合片区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和思明区直管公房改造。充分利用国开行棚改专项资金,采用统贷统还、政府购买服务、PPP试点等模式,按照“政策引导、规划先行、成片改造、分布实施”原则,加快老城区危旧房密集片区综合治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岛内重点推进两岸金融中心片区、五缘湾片区等城中村成片改造,岛外重点推进集美新城、同安新城、翔安南部新城、马銮湾新城、环东海域东部新城等片区城中村改造,逐步改善城中村生活环境。

三、科学管理商品房开发

按照“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基本平稳”的目标,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一般商品房规划建设规模,推行商品房开发中配建保障性住房试点,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房源分布和结构,完善周边公建配套。

第七节  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突出抓好底线民生、基本民生,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

一、健全覆盖城乡、水平均等的社会保障体系

基本公共安全保险。通过政府购买、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以全市常住人口为基数,建立完善我市职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安全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完善职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积极推进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发展,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医疗保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

工伤保险。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将机关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确保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健全工伤认定、工伤康复与劳动能力鉴定衔接机制。优化补充工伤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

生育保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不断提高生育保险的经办服务水平。

二、突出抓好民生保障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物价上涨幅度挂钩机制,低保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6%—42%确定;建立完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以及外来需要救助流动人员的保护力度,确保“应助尽助”。

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社会福利体系。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孤儿生活养育标准,健全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全市统一的高龄补贴制度;建立五保供养标准与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湖里区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建设;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

完善全市救灾预案制度。健全四级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 全面完成市、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体系,确保灾后8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完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与医疗保障制度的相互衔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标准,确保救助资金足额保障,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第八节  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建立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一、提升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层次

加快大型体育场馆规划建设。建设新的市级体育中心,统筹提升部分现有市、区体育场馆及学校体育设施层次,建成一批可承办国际综合型体育赛事和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的体育场馆。

完善基层体育健身设施网络。推进体育公共资源均衡发展,加快全市范围内“15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建设体育公园、广场和城市绿道网络,推进社区笼式多功能体育场和室内健身房建设,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多样化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持续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体育服务类场地的建设、改造和运营。

推进体育设施开放共享。创新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探索场馆多种形式的开放管理模式,并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和社区建立体育场地的共享机制。

二、开展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

持续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打造不少于20个运动项目的群众体育联赛和全民健身运动会,丰富全民健身品牌系列活动,继续支持各区举办各类品牌赛事,从“一区一品”向“一区多品”发展。积极开展体育健身项目推广培训。推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运动健身指导,启动“智慧体育”建设,编制全民健身数字地图,推广全民健身卡网点建设,搭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和平台。

健全社会体育组织网络体系。支持各级体育总会、老人体育协会和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推进体育社团实体化建设,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

三、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扩大业余训练规模。创新竞技体育管理运行机制,加大市、区两级对业余训练的投入力度。完善市级青少年竞赛体系,积极推进体育和教育资源整合,深入开展足、篮、排三大球运动。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职业体育,争取在全国开展职业联赛的项目中拥有更多职业俱乐部。

培养和输送更多更优秀的竞技体育人才。通过自主培养和积极引进相结合,着力提升教练员整体素质和执教能力。完善竞技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和输送奖励机制。

提升竞技体育竞争实力。加大备战训练力度,巩固和发展优势项目,打造品牌项目,争取有更多厦门籍运动员参加第31届奥运会和第13届全运会比赛并力争获得奖牌。

第九节  建设平安厦门

创新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的平安城市。

一、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建设以综治中心、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基础的三级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架构,建立全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勤指挥机制和多层级应急救援队伍,构建查控拦截“站卡体系”、市区两级重点治安防务区和应急联勤驻勤屯兵点。建立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体系,为全市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安全保险。深入开展反恐怖人民战争,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构建立体化巡逻防控网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和网络安全管理地方性立法,加强网络身份实名认证管理和公共场所无线上网管理,健全完善网络舆情监控、引导、处置机制,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加强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二、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各项机制。畅通公民维权的司法救济渠道,引导群众自觉利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渠道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深化信访工作改革,大力推动网上信访,认真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充分发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作用,健全完善镇(街)、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培育发展个人调解工作室,持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警民联调等调解手段衔接联动的多元调解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以治安好、发案少、社区和谐、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化平安和谐示范社区(农村)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平安建设根基。推动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平安创建,不断拓展平安创建的覆盖面。探索建立“互联网+群防群治”的治安防控模式,把运用信息化开展治安防控与群防群治有机结合,推动全市10万名“红袖标”平安志愿者、义务交警等群防群治队伍常态化动作。探索把适合社会组织承担的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纳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内容,把平安建设纳入基层社会组织的议事内容,发挥乡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

第十节  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我市社会治理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目标。

一、强化顶层设计

加强社会治理顶层设计,理顺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物业企业和居民等主体的关系,厘清责权边界,完善权力清单,增强社会自我调节功能,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健全完善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的社区共治机制,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努力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平安和谐、温馨包容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展各类社区组织,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形成为民服务体系和网络。

构建基层党建和社区工作相融合机制。健全以党委为核心的社区工作机制,加强辖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健全村(社区)党员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持续推进“党员进村(居),服务进万家”活动。推动市直单位挂钩联系村(社区)工作取得新成效。

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改革,简化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引导台湾社团在厦依法开展活动。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培育基地)建设,重点培育发展服务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打造政府扶持发展服务社会组织的平台。引导乡贤理事会等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探索制定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工作流程、服务标准、技术规范,建立健全重大活动申报、诚信评估、失信惩戒制度和领袖人才培育、第三方评估机制。

三、创新居民自治模式

支持和鼓励基层探索各种类型社区的治理模式,拓宽多元共治渠道,提高村(社区)自治水平。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基层协调机制,构建具有厦门特色的“微治理”模式。

发挥社区自治主体作用。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村(社区)居民选举,提高民主选举质量。注重吸收基层妇女、外来务工人员参与村(社区)民主选举。积极探索台胞、外籍人士等境外人士参与村(社区)选举和民主自治的方式和途径。发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

深化村民(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落实城乡居民社区发展的选择权、村(社区)建设的决策权、老旧小区的规划权、村(社区)干部的考核权、村(社区)财务的监督权等。引导社区自治组织有偿承接法定职责以外的政府委托事项。探索设立社区发展基金,鼓励设立社区公益创投基金和项目奖励基金。完善“以奖代补”制度,对社区自治优秀项目给予奖励。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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